随着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的正式签署,全球规模最大的自由贸易协定正式达成,这对于促进我国高水平开放具有重要意义。作为协定成员国,我国要以自身行动积极推动协议落地生效,自贸协定推广实施工作因此成为全国贸促系统落实国家自贸区战略的重要内容。
12月2日,广西贸促会在全国贸促系统率先出台《服务〈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内容包括关税筹划服务、原产地规则培训服务、企业“走出去”战略规划服务、优惠原产地证书签发服务、多元化商事法律纠纷解决服务、搭建RCEP商事法律合作平台六项措施。
利用全国贸促系统在自贸协定项下优惠原产地证签发、原产地规则研究的丰富经验和资源,广西贸促会开展调查研究,提炼企业应用自贸协定优惠政策的策略模型,为企业提供在全球生产和销售布局战略中的自贸协定关税筹划等咨询服务。帮助广西企业查询确认进出口货物在RCEP项下的优惠关税,比较优惠关税与MFN关税的税差,辅导企业将税差作为“卖点”开拓RCEP成员国市场,将存在高税差的RCEP成员国和相关产品锁定为重点开拓市场和重点开拓产品,帮助企业解决利用优惠关税政策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助力企业国际化经营。
广西贸促会善用与邕州海关联合推出的广西企业办理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支援服务热线,开展针对企业的自贸协定推广实施培训,充分利用“两证合一”获得的企业资源做好精准服务。同时还帮助企业了解RCEP一般性原产地规则、程序性原产地规则和针对具体产品的特定原产地规则,进一步增强利用自贸协定的意识,指导企业将原产地规则纳入企业产品的生产管理,根据原产地规则测算产品是否具备RCEP项下原产资格,根据原产地规则选择符合规则的产品供应商,实现原产地合规与管理。
不仅如此,广西贸促会还依托相应平台机构借力打力,深化为企业服务。依托中国贸促会自贸协定(广西)服务中心平台,广西贸促会加强海外国家疫情研判,将RCEP关税筹划引入广西企业“走出去”战略设计,并采用报告形式,帮助企业精准确定产品从生产基地所在国出口至目标市场所在国时所涉及的关税,助推企业在全球和区域供应链和价值链的搭建,深挖出口潜力。依托广西贸促系统政务服务窗口,在RCEP生效后为广西企业提供签发优惠原产地证书、中国出口商品品牌认证、ATA单证册、商事证明等服务工作,同时加强指导南宁市、来宾市、百色市等新设原产地签证点和新设立的凭祥市贸促会工作,优化“两证合一”实施后企业原产地证书备案流程,助力企业利用自贸协定降低出口产品成本,开拓RCEP区域市场。依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广西办事处、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广西办事处、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广西调解中心等专业机构,利用中国贸促会广西经贸摩擦预警中心和南宁、柳州、桂林、防城港、钦州、百色、玉林、贵港等8个支会经贸摩擦预警点这一经贸摩擦应对网络,同时组织开展法律咨询、知识产权保护等商事法律服务,探索多元化贸易投资纠纷解决方式,及时发布经贸摩擦预警信息,提升企业了解风险、防范风险的意识和能力,协助企业妥善应对RCEP成员国各类贸易和投资争端。
此外,广西还持续打造“商事法律八桂行”品牌,充分利用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框架下的中国—东盟商事法律合作研讨会等机制,搭建贸易投资促进平台,推动建立中国—东盟商事法律合作机制,成立广西国际商会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推进柳州“国家外经贸商事服务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宣传RCEP等自贸协定政策,开展重点产业和投资环境推介,促进中外企业交流合作。
广西贸促系统坚持贸促系统“一盘棋”,积极主动作为,出台《行动计划》,将有效提升广西贸促系统服务RCEP等自贸协定工作的专业化、精准化、国际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