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与“法”在一起

2020-12-31 00:00:00 编辑:贸促会法律部 法律部录入

2020年的列车即将到达终点站,这一年,中国经济社会扛住了新冠肺炎疫情的猛烈冲击,走出了世界上最靓丽的一条从艰难复苏到高歌猛进的发展轨迹。在排险克难的路上,各行各业,尤其是对外贸易各行业变化诸多、大落大起。国内外法律领域也丝毫没有停止变化的脚步。层出不穷的热点案件、不断变化的执法趋势、持续出台的法规政策……给企业带来的既有机遇也有挑战。

年初,《外商投资法》实施,激发企业技术创新的积极性;年中,多行业《反垄断法》指南出台,改善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中国市场吸引力;年末,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签署,可让更多中小企业参与对外贸易并从中受益。一年中,我国出台了多部法律法规,从保护个人隐私到知识产权保护,从增强债权实现到加强外商投资审查,在稳中有进的商事法律护航下,中国经济发挥出强大的韧性和深厚的潜力。

难忘的2020年即将过去。铭记这一年的起起落落,盘点对外贸易领域的法律热点,能让我们把握新方向,脚踏实地向2021年高歌前行。


习近平法治思想体现中国智慧

11月16日至17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召开。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会议并强调,我们党历来重视法治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明确提出全面依法治国,并将其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予以有力推进。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门进行研究,作出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党的十九大召开后,党中央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对全面依法治国又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全面依法治国实践取得重大进展。

会议最重大的成果,就是确立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维护国际法治秩序贡献了新智慧,具有世界的影响力,标志着人类法治文明的时代性进步。中国共产党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的党,也是为人类进步事业而奋斗的党,中国共产党始终把为人类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作为自己的使命。习近平总书记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统筹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立足全人类立场,高举开放合作、互利共赢的旗帜,提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指明了应对全球性挑战、走向更加美好光明前景的方向,回击了单边主义、霸凌主义等“丛林法则”和唯我独尊、赢者通吃的历史逆流,为推动全球治理变革贡献了中国智慧、中国方案。


发布多领域新法 加强法治建设

1月,《外商投资法》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落地实施。

3月,新《证券法》正式施行,直击资本市场焦点难点问题,夯实资本市场的基础制度。

5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民法典》,自明年1月起施行。

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了《数据安全法(草案)》并公开征求意见。

9月,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密集发布5部反垄断指南,分别为《经营者反垄断合规指南》《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汽车业的反垄断指南》《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知识产权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横向垄断协议案件宽大制度适用指南》《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垄断案件经营者承诺指南》,对互联网等新经济业态法律适用问题有针对性地作出规定。

10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专利法》的决定,将于明年6月起施行。

10月,《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公布并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草案明确了适用范围赋予必要域外适用效力、个人信息处理应遵循的原则等。

11月,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的指导意见》。

11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最新修订的《著作权法》,将于明年6月起施行。

11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就《互联网直播营销信息内容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12月,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发布《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办法》,有效预防和化解国家安全风险。

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引领下,我国制定、发布、实施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为抗疫防疫与复工复产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RCEP创造稳定投资环境

11月,东盟十国以及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15个国家在第四次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领导人会议上,共同签署了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标志着全球规模最大的自由贸易协定正式达成。这对增强各国疫后经济恢复、促进长期繁荣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推动作用。

RCEP为区域知识产权的保护和促进提供了平衡、包容的方案。内容涵盖著作权、商标、地理标志、专利、外观设计、遗传资源、传统知识和民间文艺、反不正当竞争、知识产权执法、技术援助等广泛领域,其整体保护水平较《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有所加强。

在贸易救济方面规定了保障措施和反倾销、反补贴税两部分内容。关于保障措施,协定重申缔约方在WTO《保障措施协定》下的权利义务,并设立过渡性保障措施制度,对各方因履行协议降税而遭受损害的情况提供救济。关于反倾销和反补贴税,协定重申缔约方在WTO相关协定中的权利和义务,并制定了“与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相关的做法”附件,规范了书面信息、磋商机会、裁定公告和说明等实践做法,促进提升贸易救济调查的透明度和正当程序。

RCEP还规定了多种竞争执法合作形式,有利于各方加强竞争政策领域的交流合作。这些规定对各方合作制止损害双边贸易和投资的垄断行为、营造良好的贸易投资环境、促进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具有重要意义。


当疫情到来……

2020年,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蔓延,给我国外贸企业带来了巨大挑战。一时间,合同履行不能、如何界定不可抗力、债务违约问题激增等疫情带来的新难题让企业措手不及。疫情下企业的法律风险防范是有序复工复产、经济复苏的首要前提。

众多外贸企业面对挑战,一方面,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加大对网络信息技术的运用和投入,积极克服延迟复工、生产受限、物流受阻、无法境外参展、工程施工项目延期等各方面的违约风险。另一方面,通过申请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了解各国出口管制与经济制裁措施、梳理排查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条款等办法,大大降低了风险,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有效减少了损失。

疫情发生后,中国贸促会迅速成立工作专班,梳理各国(地区)因疫情采取的应对措施情况,为企业提供全面及时有效的预警提示信息;截至5月29日,全国贸促系统共计105家商事证明机构累计出具与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的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7274份,涉及合同金额约7316.4亿元人民币;发布了贸促会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案例汇编,指导企业用好不可抗力制度,帮助企业维护合法权益;面向企业组织多场疫情防控涉外法律风险防范视频研讨会,帮助企业恢复正常生产经营,开展海外业务;举办国际调解高峰论坛、中国互联网仲裁论坛、“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仲裁高级别对话会等活动,为企业解决国际贸易和跨境投资中的各类涉外商事法律问题提供指引;推动成立国际商事争端预防与解决组织,倡议加强共商共建共享,为国际商事主体提供高品质商事法律服务;深入挖掘数据信息,发布全球经贸摩擦指数,以案例分析等方式为企业提供解决方案;推出企业跨境贸易投资法律综合支援平台——贸法通,帮助企业在跨境贸易投资过程中提高风险意识,规避法律风险,提升风险应对能力。


知识产权成国际贸易热点

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指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我国正在从知识产权引进大国向知识产权创造大国转变,知识产权工作正在从追求数量向提高质量转变。”

当前,世界主要国家都在密切关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带来的发展机遇,注意发挥知识产权对创新发展的引领和促进作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强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大幅提高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成效。”这就要求我们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将其作为创新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日前发布的《2020世界知识产权指标》报告显示,2019年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的专利申请数量达到140万件,连续9年排名全球第一,是排名第二位国家专利申请数量的两倍以上。

据了解,有关部门正加快制定面向2035年的知识产权强国战略纲要和知识产权“十四五”规划,其中对专利转化运用作了系统性谋划,将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激励政策,完善知识产权市场运行体制机制等,大力发展专利密集型产业。

在此背景下,中国贸促会专利商标事务所、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知识产权服务中心等部门,强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加强统筹协调,帮助企业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创新发展,助力企业更好应对知识产权纠纷,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提升知识产权国际话语权,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和贸易强国做出贡献。

明年9月,由世界保护知识产权协会(AIPPI)、中国贸促会主办的2021年AIPPI杭州世界知识产权大会将举办,为企业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做好合规工作,了解涉外商事法律,解决商事纠纷,抢抓新机遇,提供更多精准服务。


反垄断执法与世界接轨

放眼全球,反垄断是国际惯例,有利于保护市场公平竞争和创新,维护消费者权益。今年我国《反垄断法》的配套细则不断完善,帮助企业理解执法态度和尺度,从而更好地防范反垄断风险,做好事前风控工作。新规的出台也对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企业法律合规部门可基于新规中的变化及时做好反垄断风险评估,并在必要时进行合理应对。

面对互联网这个“超级平台”,世界各经济体反垄断执法机构均采取了严格的监管态度和制约措施,今年我国也加快了对标国际化的步伐。年底,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依据《反垄断法》对阅文集团、丰巢网络、阿里巴巴投资等作出反垄断处罚,对阿里巴巴集团实施“二选一”等涉嫌垄断行为立案调查。在互联网领域加强反垄断监管,将有利于规范行业秩序、促进平台经济长远健康发展。


WTO上诉机构停摆

11月30日,世界贸易组织(WTO)争端解决机制前上诉机构主席、大法官赵宏正式结束4年的任期,自此,上诉机构法官人数已经降为零,作为国际贸易“最高法院”的上诉机构彻底陷入“真空”状态。

自2017年以来,WTO上诉机构一直在“风雨飘摇”中,由于美国的频频阻挠,世贸组织成员始终无法启动对上诉机构新法官的遴选程序。2019年12月10日,上诉机构宣布中止所有手头的案件。停摆一年来,上诉机构的案卷却仍在累积,现已有14起争端解决案件因无法审理处于“悬而未决”的状态,而美方也向该机构提交了两起要求复审专家组裁决的案件。

在这种状况下,世贸争端解决体制或将被拨回关贸总协定时代,专家组报告将被任何被诉方轻易阻挠。为了维护争端解决机制在上诉机构停摆期间的运转,中国和欧盟等119个成员提出提案,要求立即启动上诉机构成员遴选。同时,中国联合欧盟等42个成员提交上诉机构改革提案,积极参与世贸组织磋商,为启动遴选创造条件。

当前,《多方临时上诉仲裁安排》成为世贸成员在上诉机构瘫痪期间解决上诉问题的主要选项之一,已面向所有世贸成员开放加入,预计未来会有更多成员参加。目前,参加方已在三个案件中达成仲裁协议,实施“多方临时上诉仲裁安排”。但大多数专业人士对即将执政的拜登政府上台后可令瘫痪的WTO恢复运转仍存期待。

如今,世贸组织站在历史关口,下一步走向何方仍是未知数。但若多边贸易体系想要得以延续,WTO主要成员必须遵循法治,而不是丛林法则。正如赵宏所言,“这是成员们决策的关键时刻,世贸组织的未来在每个成员的手中。”


WTO授权欧盟对美实施贸易报复

世界贸易组织(WTO)10月26日举行争端解决机构例会,正式授权欧盟每年对不超过39.9亿美元来自美国的商品和服务加征关税,以报复美国政府违规补贴波音公司。这就标志着,欧盟对美国进行39.9亿美元的关税制裁获得了国际法准许。

美欧航空补贴争端由来已久。去年10月,世贸组织曾因欧盟违规补贴空客公司,授权美国每年对约75亿美元的欧盟输美商品和服务采取加征关税等报复措施。

在空客和波音补贴案中,世贸组织先后授权美国和欧盟加征报复性关税,使双方分别获得谈判筹码,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双方谈判的意愿。不过,美欧能否在谈判桌上取得突破仍充满不确定性,特别是在一些关键分歧领域,目前双方未见妥协迹象。

有分析认为,表面上看,这只是一起美欧之间贸易战中的突发事件。但实质上,这一突发事件背后,标志着美国与欧盟这对数十年来亲密无间的盟友,随着美国大力推行的“美国优先”政策,双边关系已经布满雷区。

事实上,美欧之争并非第一次。

整整20年前的2000年,美国国会通过一项名为《伯德修正案》的法案,就引发了包括欧盟在内的美国众多盟友的集体抵制。最终,WTO仲裁机构决定,授权欧盟、加拿大、韩国、日本、巴西、印度、墨西哥、智利等8个国家和地区可以对美国实施贸易制裁,以惩罚美国不肯废除有违世贸公平竞争原则的《伯德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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