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巴西经济部外贸委员会管理执行委员会(GECEX)于《联邦政府公报》上发布2021年第176号决议,对原产于韩国、日本、俄罗斯、泰国、南非和中国台湾地区的乘用车轮胎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继续对韩国、日本、俄罗斯和泰国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不再延长对南非和中国台湾地区的反倾销措施。涉案产品的南共市税号4011.20.90。本决议自发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