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仲启用新一届仲裁员名册

2021-05-01 10:01:00 编辑:贸促会贸仲委 贸仲委发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贸仲)相关仲裁员聘任管理规定,经贸仲主任会议审议通过,贸仲于2021年5月1日起施行新一届仲裁员名册,仲裁员资格有效期五年。

在上一届仲裁员任期中,绝大多数仲裁员积极参与办案、培训及贸仲组织开展的活动,出色完成了仲裁员应尽的职责,为化解经贸纠纷、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仲裁员是仲裁案件审理和裁决的主体,是构建仲裁公信力的核心和关键。仲裁员的道德品质、职业操守、素质能力、工作态度以及仲裁员队伍结构等,直接关系到仲裁裁决的质量,也事关贸仲长远健康发展。为保证仲裁裁决质量、提高仲裁公信力,打造高水平、专业化、国际化的仲裁员队伍,贸仲严把入门关,以严进慎出为原则,认真细致地开展了在册仲裁员考核、申请人员考察等工作。为全面考察申请人员,贸仲创新考察方式,在北京、上海等地共举办6期仲裁实务培训。根据培训考核情况,综合考虑申请人员专业特长、社会影响、地域行业和办案需求以及在册仲裁员职业操守、办案水平、外部评价等因素,经贸仲仲裁员资格审查考核委员会审查、主任会议审议,最终确定新一届仲裁员名单。



新一届贸仲仲裁员名册共有仲裁员1,698名。其中,中国内地仲裁员有1,215名,首次实现了中国内地各省区市的全面覆盖;港澳台及外籍仲裁员有483名,分别来自85个国家和地区,其中,“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从28个增至47个。同时,上届仲裁员名册中有107名仲裁员资格到期未延续。

此次仲裁员换届后,贸仲中外仲裁员数量均有适当增加,仲裁员分布地域、专业领域、队伍结构更加合理,进一步彰显了贸仲仲裁员名册的权威性、专业性、国际性和民间性,既为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做好人才储备,也将为贸仲及我国乃至国际仲裁事业的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附:贸仲《仲裁员名册》(自2021年5月1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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