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13日,2021中国仲裁周期间的重点活动之一,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贸仲”)举办的第五届“唐厚志大讲堂(TANG Lecture)”在京成功举行,来自17个国家和地区约一万两千名观众通过线上直播的方式参加了本次活动。本届唐厚志大讲堂邀请了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UNCITRAL)秘书长Anna JOUBIN-BRET女士,深入介绍和分享《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示范法》”)的制度设计和成功经验。贸仲副主任兼秘书长王承杰先生作开场致辞,贸仲仲裁院副院长解常晴女士主持活动。
(贸仲副主任兼秘书长王承杰先生开场致辞)
唐厚志大讲堂是为了纪念我国仲裁事业的重要奠基人和开拓者唐厚志先生而设立。大讲堂首先播放了唐厚志先生生前受访、工作、生活的缅怀短片,回顾了唐厚志先生为仲裁事业不懈耕耘所取得的光辉成就。
王承杰秘书长在开场致辞中指出,我们深切缅怀唐老,不仅是因为他为中国仲裁事业和国际仲裁发展作出的卓著贡献,同时也是因为他和老一辈仲裁人艰苦奋斗、勇攀高峰的精神,激励我们后辈奋发有为,感召我们来者砥砺前行。唐厚志大讲堂自2017年开办以来,始终秉承弘扬仲裁理念,促进国际仲裁文化交流,推动国际仲裁发展,打造国际仲裁交流平台的宗旨,已成为中外仲裁交流的重要平台。我国正在进行仲裁法修订的重要工作,司法部今年7月正式发布了修订的征求意见稿。贸仲曾为仲裁法的制定贡献了宝贵的规则探索、实践积累的“南礼士路”经验,在当前的修法工作中亦多次组织专家和专业人士研讨,提交了许多重要的修改意见和建议。本届大讲堂特别邀请Anna秘书长开讲《示范法》,也是希望这次仲裁法的修订能更好地借鉴国际规则的范例和精髓。
(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UNCITRAL)秘书长Anna JOUBIN-BRET女士通过视频作主题演讲)
Anna秘书长在视频演讲中首先肯定了唐厚志先生在国际仲裁领域所取得的重大成就,并简要介绍了联合国贸法会的历史、宗旨与工作所涉领域。她介绍了商事仲裁制度在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中具有的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高效、中立等优势,并重点阐述了《示范法》中主要章节、制度设计及其显著特点,尤其是充分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仲裁庭自裁管辖权、仲裁协议独立性、法院对仲裁程序的有限干预等原则,《示范法》确立了当事人的基本程序性权利,为公平有效开展仲裁程序提供了法律框架。Anna秘书长还介绍了联合国贸法会最近刚刚通过的《快速仲裁规则》。目前,《示范法》已经被包括85个国家在内的118个法域所采用,对促进国际仲裁的融合与发展、促进各国仲裁法律制度的现代化和统一化起到了重要作用。最后,她对中国正在进行的《仲裁法》修订工作表示关注,肯定其对《示范法》及国际仲裁制度的核心原则和理念的吸收采纳,并希望《示范法》等国际规则及经验能为中国《仲裁法》的修订提供有益助力。
主题演讲结束后,两位贸仲资深仲裁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法研究会会长、对外经贸大学教授沈四宝先生和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郁武先生分别进行了精彩点评。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法研究会会长、对外经贸大学教授沈四宝先生进行点评)
沈四宝教授表示,唐厚志先生倡导实践,积极推广“仲裁与调解结合”的东方经验,并为中国仲裁的现代化作出了巨大贡献。贸法会对国际仲裁及各国仲裁事业的贡献独一无二,《纽约公约》以及《示范法》的颁布,促进了各国仲裁法和仲裁规则的进一步改革和现代化,促进了国际仲裁的进一步融合。Anna秘书长的讲话体现了《示范法》的三个基本精神,即当事人自治性与仲裁权威性相结合、尽力减少仲裁争议解决成本(包括时间成本、经济成本和机会成本)、以及赋予仲裁庭广泛的自主决定权。这是值得我国《仲裁法》修订时学习和借鉴的。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郁武先生进行点评)
刘郁武先生首先回顾了与唐老先生共事的经历,对于唐老精湛的业务能力与正直的为人准则表示了深深敬佩。刘律师根据仲裁实践和制度在世界范围内的趋同和统一的趋势,结合其在国内外仲裁的从业经历,建议我国《仲裁法》在修订时,可以考虑在涉外仲裁领域全面采纳《示范法》,同时建议在《仲裁法》修订中,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为当事人和仲裁庭留下更多自治空间,在立法思想和具体的制度设计方面具有更多的创新意识以及与国际接轨的胆识和魄力。
(贸仲仲裁院副院长解常晴女士主持活动并作总结发言)
最后,贸仲解常晴副院长在总结发言中感谢各位嘉宾的精彩分享,并指出,《示范法》的颁布及广泛适用,极大推动了国际仲裁、各国法律制度和仲裁程序的日益趋同。中国仲裁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获得国际仲裁界和广大国际仲裁用户越来越多的认可,今后更要谋求进一步的发展,在《仲裁法》的修订中,厚积薄发,立足国情,接轨世界,将《示范法》和中国经验有机结合,相得益彰。我们要将唐老对仲裁事业不懈努力的精神传承下去。贸仲愿意与全球仲裁界同仁携手共进,深化交流,为国际仲裁事业行稳致远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