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贸仲”)与泰国仲裁中心(THAC)共同主办的“涉‘一带一路’项目争议与替代性解决方式”研讨会成功在线举办。本次研讨会邀请中外仲裁法律专家,就涉“一带一路”争议解决展开讨论,帮助“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仲裁用户加深对争议解决制度的了解,进而更好地参与经贸活动。
贸仲副主任兼秘书长王承杰代表主办方进行开幕致辞。他指出,自“一带一路”倡议实施以来,沿线各国经贸往来活跃,由此对公正、快捷、高效的争议解决服务提出了新要求。近年来,贸仲受理的涉外案件数量及当事人国别数逐年增加,其中与“一带一路”项目相关的案件达到1000多件,标的额超过500亿元人民币。因此,积极促进“一带一路”稳定发展,化解矛盾纠纷,具有很大程度上的紧迫性。随后,王秘书长从仲裁规则的先进性、仲裁员队伍的专业性与国际性、争议解决服务的多元性、布局的全球性、裁决的公正与高效、活跃的对外交流等六个方面介绍了贸仲仲裁的特点。他表示,贸仲将继续与包括泰国仲裁中心在内的各国争议解决机构开展合作,促进仲裁文化和理念的融通和交流,为商事主体提供更加便利、高效的争议解决服务,推动“一带一路”建设迈向高质量发展。
泰国仲裁中心执行总裁 Pasit Asawawattanaporn先生代表泰方致辞。他表示,“一带一路”倡议在世界范围内得到了广泛响应。仲裁作为世界通行的商事争议解决方式,在促进公平解决贸易投资纠纷、护航各国经贸交流方面发挥的作用将越来越重要。贸仲作为全球最受欢迎的五大仲裁机构之一,一直以来为全球当事人提供高质量的争议解决服务。泰国仲裁中心希望在未来继续与贸仲共同分享经验,助力“一带一路”法治建设。
本次研讨会由来自泰国朱拉隆功大学的Tidarat Sinlapapiromsuk博士主持,仲裁理论及实务界专家德恒律师事务所迪拜办公室主任贾怀远律师、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合作局副局长廖凡博士、开罗区域国际商事仲裁中心法律顾问Mohamed Hafez博士、欧华律师事务所国际仲裁亚太区共同负责人杨大明律师就仲裁与调解等争议解决方式在解决“一带一路”争议中的优势与“一站式”纠纷解决机制、涉“一带一路”合同争议解决条款的起草、Dispute Board在涉“一带一路”建设工程争议解决中的应用、 “一带一路”投资过程中的法律风险与各类多元争议解决方式的发展等内容进行了多角度、多视野的深入分析与讨论,并就观众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解答。
来自中国、新加坡、印度、泰国、美国、马来西亚、英国、津巴布韦等国家和地区的观众上线参与了研讨会。与会观众对本次线上研讨会给予了高度评价,纷纷表示各演讲人的分享内容丰富,具有较强的实务参考价值和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