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21日下午,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驻会副主任吕忠梅一行赴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围绕“仲裁法的修订”开展专题调研座谈会。
(座谈前专题调研组实地考察了贸仲开庭场所,参观了贸仲历史照片展,贸仲副主任兼秘书长王承杰进行了讲解)
为推动完善仲裁制度,回应调研组提出的调研问题,贸仲发挥专业优势,邀请来自高等院校、行业协会、企业、律师事务所等领域十余名领导和专家出席调研会,进行座谈。中国贸促会副会长柯良栋主持了本次座谈会。
柯良栋副会长在致辞中回顾了我国仲裁的发展历程。他指出,我国现行仲裁法的雏形是1954年《关于在 内设立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的决定》,我国仲裁的基本原则由此确立。自仲裁法制定之初,中国贸促会就积极参与相关立法工作,贡献了大量国内外商事仲裁理论资料,为我国借鉴国际立法经验打下良好基础。贸仲的南礼士路经验得到了国际仲裁界的广泛认可,为我国仲裁立法提供了涉外仲裁的宝贵经验和国际仲裁的核心理念。对仲裁法的修改,贸促会、贸仲高度重视,除了内部组织集中的学习研讨外,还多次组织召开专家研讨会,邀请不同行业,不同背景的近百位专家进行研讨,听取意见,在前期司法部内部征求意见过程中多次提交了修改意见及建议。此次全国政协专程调研体现了对贸促会、贸仲的重视和信任,是对贸仲工作的指导和支持。
(中国贸促会副会长柯良栋致辞)
全国政协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驻会副主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吕忠梅在讲话中介绍了此次调研的背景、意义与作用,强调仲裁的发展对中国走向国际舞台中心意义深远,仲裁法的修订对中国纠纷解决机制进步影响重大。当前仲裁法的修订已经进入关键阶段,深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十分必要。希望通过此次调研广泛吸纳各方声音,汇聚各界观点,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职能,促进仲裁法的修订工作,打造更与国际接轨的仲裁制度,更契合国内实践的中国仲裁法律体系。
(全国政协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驻会副主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吕忠梅讲话)
贸仲副主任兼秘书长王承杰结合贸仲的仲裁实践和国际国内仲裁发展现状、围绕调研内容介绍了贸仲仲裁裁决在世界范围内得到广泛承认和有效执行、贸仲获国际社会高度认可的情况,并就仲裁机构定位与治理结构、仲裁员队伍建设、司法支持与监督、新兴领域纠纷等现行仲裁法相关问题提出意见与建议,特别强调本次仲裁法修订应处理好机构仲裁与临时仲裁、司法与仲裁、仲裁法与仲裁规则、当事人自主权与机构管理、学习国际先进做法与立足中国本土国情、国内仲裁机构与外国仲裁机构之间的几大关系。
(贸仲副主任兼秘书长王承杰介绍情况)
随后与会专家就仲裁法的修订发表意见。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民法室原主任、贸仲副主任贾东明、中国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会长、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原院长沈四宝、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原总法律顾问陈丽洁、中国铁路工程集团党委常委、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常委、副总裁、总法律顾问于腾群、和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李玉泉、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原总法律顾问王耀国、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车丕照、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宋连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兼副院长杜焕芳、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蒋敬业、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曹丽军就仲裁法的调整范围、司法对仲裁的监督尺度、仲裁机构的设立与审批、地位与作用、仲裁员的选聘、涉外仲裁、临时仲裁、仲裁协会章程和职能等诸多方面发表了极具建设性和现实意义的意见与建议。
最后,与会专家一致认为,修订仲裁法对增强我国仲裁的公信力、竞争力、国际影响力,进一步优化社会发展环境、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推进全球经济治理等方面具有重大意义。大家共同期待一部契合时代发展需要、符合中国国情、与国际标准接轨的仲裁法的诞生,以保障和引领中国的仲裁事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