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27日,北京国际仲裁论坛(BIAF)2022年春季论坛——从仲裁员视角和律师视角探讨复杂程序问题:以多合同多主体程序处理及专家证人相关问题研究为例通过线上直播方式成功举行,贸仲是本次活动的协办方之一。方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师虹律师致开幕辞。200余名来自仲裁机构、律师事务所的相关从业人员通过线上方式实时参与了会议。
(方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师虹律师致开幕辞)
贸仲仲裁院副院长兼江苏中心秘书长谷岩应邀出席会议,并在“多合同多主体仲裁程序的选择处理”主题演讲环节进行发言。谷岩副院长首先介绍了贸仲《仲裁规则》中关于多合同多主体仲裁程序的相关规定,然后围绕多份合同仲裁、追加当事人、合并仲裁等三种情形,结合实例向与会者进行了翔实的分析与解读,并建议当事人要特别关注在这三种情形下当当事人变为多方主体后本方将会面临的相关风险。他表示,贸仲仲裁规则中规定的这三种制度旨在提高争议解决效率,降低仲裁成本,更好地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当事人不愿选择合并仲裁时,为保证关联案件裁决的一致性,贸仲同样会在尊重当事人意愿基础上,采用指定相同首席/独任仲裁员、合并开庭等措施最大程度上提高仲裁效率,保证案件质量。最后,结合《仲裁法(修订草案)》的规定他还就多合同多主体仲裁程序中仲裁协议对于非签署方的效力问题等新的立法趋势进行了展望。
在“多合同多主体仲裁程序的选择处理”主题演讲环节中,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副秘书长杨玲女士、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业务拓展处(国际案件处)处长张皓亮先生分别结合仲裁实践介绍了多合同多主体仲裁程序下各自仲裁机构的规则特点,结合案例分析了仲裁机构在处理此类问题时的考量和处理方式。环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邢修松律师和君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董箫律师从律师和仲裁员角度结合多合同多主体仲裁相关典型案例进行了分享与发言。
(多合同多主体仲裁程序的选择处理 讨论嘉宾
从左到右、从上到下依次为: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业务拓展处(国际案件处)处长张皓亮、方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林彦华、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副秘书长杨玲、贸仲仲裁院副院长兼江苏中心秘书长谷岩、环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邢修松、君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董箫)
其后进行的“专家证人在国际/境内仲裁程序中的作用和采信”主题演讲为两个环节。第一环节首先邀请了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戴雯律师、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欣宇律师与高伟绅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时磊律师、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汤旻利律师围绕“专家证人是否应予以更多重视、引入作证和采信?”的话题展开辩论,双方围绕交叉盘问/单独盘问、庭前会议、观点制衡、专家指定等,进行了深入的辨析。最后,达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马志华律师进行总结点评,并指出实践中专家证人的盘问与采信要结合案件实际情况进行考虑,并没有严格固定的模式。
(专家证人在国际/境内仲裁程序中的作用和采信 辩论环节嘉宾
从左到右、从上到下依次为: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欣宇、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戴雯、高伟绅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时磊、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汤旻利)
在第二环节“从仲裁员/律师/定损专家视角”讨论中,来自上海仲裁委员会幕僚长郭芮安女士从仲裁机构角度结合上仲仲裁规则及仲裁实践进行了分享;Secretariat Consulting总监顾淼先生从定损专家角度对专家引入、聘请及采信问题提出建议;汇仲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菁菁律师从律师角度提出对外国律师与法律专家选择的建议;达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马志华律师最后对定损专家聘请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解答。
(专家证人在国际/境内仲裁程序中的作用和采信 讨论环节嘉宾
从左到右、从上到下依次为:上海仲裁委员会幕僚长郭芮安、Secretariat Consulting总监顾淼、汇仲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菁菁、达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马志华)
在活动最后,北京国际仲裁论坛(BIAF)联合创始人卢松教授对会议进行了总结。本次论坛的主题紧贴仲裁热点前沿实务和仲裁机构规则与实践做法,使与会人员对相关问题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与了解。
(北京国际仲裁论坛(BIAF)联合创始人卢松教授进行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