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服务涉外法治新格局
中国贸促会副会长 柯良栋
党的十八大以来, (以下简称中国贸促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国务院重点工作安排,在涉外法治领域从开拓者、推动者向践行者、引领者迈进,聚焦经贸摩擦应对、风险防范、法治保障和国际合作,加快建设全方位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着力维护国家利益和企业权益,服务我涉外法治工作新格局。
一、聚焦中心任务,应对国际经贸摩擦,切实维护我国发展大局
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要求我们善于运用法律武器有效反击有损中国法律主权的行径。中国贸促会代言工商一线作战,积极开展经贸摩擦应对,大力增强民间应对能力,自2015年以来,组织行业企业应对涉及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对华贸易救济、出口管制和经济制裁案件近百起,涉及金额90多亿美元,其中26起案件取得完胜。全面摸排前瞻研究,丰富涉外法律工具箱。实地走访、全面梳理、广泛调研,开展前瞻性法律研究,为我应对决策提供理论和实践依据。从工商界角度为我国出口管制法、外商投资法、仲裁法、海商法等70多部法律法规的出台或修订建言献策,丰富涉外法律工具箱。
二、发挥职能优势,着眼涉外法律风险防范,切实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要求我们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中国贸促会健全经贸摩擦预警体系,加强风险分析监测,建设1530个营商环境监测点、239个经贸摩擦预警机构(其中海外22个)、17个自贸试验区服务中心、17个多双边商事法律合作委员会,着力打造内外联通的涉外法律服务网络。首创发布全球经贸摩擦指数报告,填补经贸摩擦量化分析领域全球空白。加强经营合规管理,服务企业风险防范,发布《企业对外投资国别(地区)营商环境指南》《“一带一路”国别法律研究》,开通中国贸促会企业跨境贸易投资法律综合支援平台(贸法通),帮助企业了解相关国家(地区)政策法规和相关风险。对5390家企业进行国际化经营合规风险排查,推动“企业合规师”成为我国新职业。引领知识产权服务行业,助力知识产权强国战略,中国贸促会专利商标事务所(专商所)和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港专公司)为新中国商标专利法律制度建立作出突出贡献,被誉为中国知识产权代理界“排头兵”“国家队”。党的十八大以来,专商所和港专公司做精做优知识产权服务,年均为中外申请人在华递交专利商标申请4.5万余件,为中国企业累计提交海外专利申请近2.3万件、商标注册申请3.4万多件,有效助力企业海外知识产权布局。积极参与中国制造海外形象维护“清风行动”等“双打”工作,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完善法治化营商环境,2020年以来办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不可抗力证明7841份,为企业减免违约责任金额近200亿美元,2021年签发各类证书470万份,自贸协定优惠措施享惠金额比上年提高41.5%。推动世界银行采纳中国贸促会原产地证办证时间及综合贸易成本作为评价指标,助力我国跨境贸易便利化指标和营商环境世界排名分别提升9位和15位。
三、创新工作方式,完善多元化商事争端解决,优化涉外法治保障和服务
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要求我们充分发挥中国法在解决涉外法律纠纷中的重要作用。当前我国在国际商事争端解决领域正在从学习者、跟跑者向并跑者、引领者迈进。中国贸促会内设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贸仲委)和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海仲委)是中国最早设立的涉外仲裁机构。党的十八大以来,贸仲委、海仲委作为行业领头羊,不断扩大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2018年以来,涉案标的额连续4年突破千亿元,仅2021年办理的仲裁案件涉及93个国家和地区,当事人来自74个国家和地区,主要业务指标位居世界前列。与近30家境外主要仲裁机构达成《“一带一路”仲裁机构北京联合宣言》(《北京宣言》),共建“一带一路”法治之路。创办国际仲裁界广泛参与的年度“中国仲裁周”知名品牌活动,已成为对外宣传中国仲裁制度的重要平台。2021年,贸仲委被全球权威仲裁调研报告评为全球最受欢迎的五大仲裁机构之一。海仲委已成为全球知名海事仲裁机构,所受理的海事海商案件数量位居世界前列。中国商事调解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中国贸促会在全国共建调解中心57个、中外联合调解中心21个,2012年以来累计受理商事调解案件两万多起、标的额300亿元人民币。推动中国国际商会与50多个相关国家(地区)商协会、法律服务机构、高校智库等共同发起成立国际商事争端预防与解决组织,弥补国际争端解决机构和服务供给不足,切实服务国际商事主体。
四、广泛凝聚共识,推进国际法治合作,提升我全球经济治理影响力
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要求我们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中国贸促会一直以建设性姿态 体系改革,持续在多边平台发力,组织我企业深度参与二十国集团、亚太经合组织等多边机制工商界活动,汇聚国际工商界合作共识,推动构建更加公平合理的国际经济治理体系。任鸿斌会长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邓鸿森总干事视频会见并签署《 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合作谅解备忘录》。积极参与国际组织工作,围绕世界贸易组织改革提出建议,在国际商会和国际展览局活跃度日益提高。中国中化集团董事长宁高宁、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党委书记徐念沙等先后担任国际商会执行董事,中国贸促会秘书长、中国国际商会执行副会长于健龙担任国际商会世界商会联合会首位中方副主席。切实履行作为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等观察员职责,承担国际保护知识产权协会、国际许可贸易工作者协会中国分会工作,专商所前所长马浩当选国际保护知识产权协会120年历史上首位中国籍会长。正在积极推动马德里-国际商标体系使用中文作为工作语言。深度参与国际经贸规则制定,配合政府部门积极向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推荐4名仲裁员、4名调解员。向国际商会及相关国际组织成功推荐银行、仲裁、商法与惯例等领域专家200余人次,在《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20》(Incoterms 2020)《见索即付保函国际标准实务》(ISDGP)等影响广泛的规则惯例制定中发出中方声音。《 共同海损理算暂行规则》(《北京理算规则》),作为中国唯一的共同海损理算规则,打破了理算规则普遍适用《约克-安特卫普规则》的局面,提升了中国在国际海事服务规则领域的话语权。
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中国贸促会将继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开拓创新,不断丰富涉外法律服务方式与内容,积极打造全球商事法律服务平台,为服务我国构建新发展格局、促进全球贸易投资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