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管理和保护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2022-06-20 14:29:46 编辑:贸促会港专公司 港专公司发布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修改的《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管理和保护办法(征求意见稿)》及其修改说明,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该征求意见稿从规范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注册和使用、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的角度出发,引导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人注册有德、行权有度、维权有效;明晰权利边界,兼顾商标依法使用与他人正当使用;推动行政机关管促结合,综合施策,助力地方产业发展。

  据了解,该征求意见稿共35条,其中修改合并13条规定、新增21条规定,通过修改规章名称完善立法宗旨,进一步规范申请注册行为,强化对注册人和使用人的管理要求,增加含地名商标的注册和正当使用规定,促进商标运用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完善行政保护强化处罚措施等方式,充分发挥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在推动地方特色经济发展,提升集群产业发展效益等方面的重大作用,全面提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平衡好注册商标专用权与社会公共利益的关系,保持规范有序的商标注册秩序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据悉,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20年启动规章修改工作,并在“潼关肉夹馍”商标等舆情事件发生后加快推进,通过召开专家论证会、座谈会等方式,总结事件中反映的主要问题,提出相关建议条款,期间经多次讨论,逐渐完善办法内容,形成征求意见稿。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于今年7月21日前提出修改完善意见。

意见征求方式:

一、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http://www.moj.gov.cn、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tiaofasi@cnipa.gov.cn。

三、传真:(010)62083681。

四、通过信函方式寄至: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6号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条法二处,邮编100088(请于信封左下角注明“集证商标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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