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美国版权局推出了在线登记系统有限试点项目。该系统将最终取代现有的纸质程序。近日,版权局向公众开放了《美国法典》第17编第205条所提及的版权相关文档的电子处理功能。
公众可先通过Login.gov创建一个企业版权系统(ECS)账户,再向版权局在线提交特定类别的文档以进行备案。
登记系统的使用是可选择的,受《联邦法规》第37编第201.4(h)条和《特别试点项目规则》约束。尽管公众仍可继续提交纸质版的登记文件,但版权局强烈鼓励公众使用电子系统。
登记系统的特征和优势包括:
-自助进行账号和组织管理;
-可在线提交《美国法典》第17编第205条提及的转让和其他文件;
-可通过Pay.gov进行在线支付;
-可在线获取数字证书和编号文件;
-可在线跟踪状态;
-可使用中央信息通信中心;
-可获取关于重要事件的通知和提醒;
-可轻松检索提交的文件;
-处理时间比纸质版本短;
-可批量上传作品索引信息。(编译自www.copyright.go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