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国民商事法律事业发展,呼应法治时代要求,发挥专业机构力量,11月17日下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贸仲”)组织召开《民法典》合同编通则部分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专家研讨会(“会议”),邀请来自高等院校、立法机构、行业协会、法院、企业、律师业等领域的十余位专家出席,就最高人民法院近期公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部分的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进行专门研讨。
会议由贸仲副主任兼秘书长王承杰主持。他表示,民法典是商事仲裁开展工作的基石,最高法院合同编通则部分司法解释的出台将对我国民商事法律制度和仲裁事业的发展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贸仲高度重视此次意见反馈工作,希望能够发挥机构力量,汇聚专家优势,提炼裁判案件中积累的实践经验,多层面、多角度地为司法解释提供建设性意见,推动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民商事法律制度,推动我国营商环境市场化法治化建设,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王承杰秘书长致辞)
在研讨环节,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兼学术委员会委员孙宪忠,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教授、中国国际私法研究会副会长杜新丽,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洪积,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控合规法律事务部总经理曹顺明,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蒋敬业,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陶修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姚辉,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原副主任李凡,中国五矿集团原副总裁孙晓民,中国银行业协会原法务总监、首席法律顾问卜祥瑞,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民法室原主任贾东明,中国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会长、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原院长沈四宝,北京市颐合中鸿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夏军,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法治与发展研究院秘书长薛军共14位权威专家先后围绕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发言和交流,重点关注代位权诉讼与约定管辖的关系、影响合同效力的情形、合同效力变动的后果等关键问题,从法律定位、立法技术、裁判实践等方面进行了多角度的深入分析。
(与会专家研讨)
与会专家普遍认为,此次民法典合同编通则部分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是在尊重立法原意的基础上,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立意切实解决审判实践中的迫切难题,体现了司法政策的重要功能。也基于此,与会专家普遍建议,民法典合同编通则部分司法解释应继续践行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锚定合理平衡各方利益的价值取向,进一步完善形成逻辑严谨、结构合理、和谐统一的法律体系;同时,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大政方针,着眼于统筹推进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立足积极参与全球治理的国际化站位,充分发挥仲裁在多元化争议解决机制与妥善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的重要作用,保障引领中国法治事业稳步向上发展。
贸仲始终高度重视并积极配合立法修法工作,坚持发挥机构优势,凝聚行业力量,肩负“国家队”智库作用,为构建公正高效的商事争端解决机制和健全合理的民商事法律制度作出应有贡献。
贸仲仲裁院副院长谷岩、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邹永贵以及贸仲各处室、分会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