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澳门律师公会访京团赴贸仲开展调研。贸仲仲裁院副院长解常晴在京接待,并与访京团团长、澳门律师公会理事会主席黄显辉等围绕澳门仲裁法律制度建设、仲裁在大湾区的发展以及仲裁在葡语系国家的推广等内容进行了深入交流。
澳门律师公会是代表澳门所有律师的公共团体,是澳门法律界最具影响的专业法定社团组织,根据澳门《律师通则》 享有公法人法律地位及规管律师行业的相应权力。澳门律师公会于1998年设立其仲裁中心,解决民事、商业等争议,是澳门为数不多的获许可进行机构仲裁的实体之一。
解常晴副院长对访京团到访贸仲表示热烈欢迎,并介绍了贸仲近年来受理案件的情况以及贸仲仲裁的特点:一是仲裁规则长期保持先进性,体现国内外最新发展趋势;二是机构全流程程序管理,保障争议解决高质高效;三是首创仲裁和调解相结合,多元方式化解纠纷;四是专业化、国际化的仲裁员名册,满足各国当事人的需要;五是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提升仲裁智慧化水平。在交流中,她指出,澳门独特的地理位置以及多语种人才储备在解决涉外商事争议,尤其是涉及葡语系国家的争议中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近年来,贸仲与包括澳门律师公会在内的澳门法律界、仲裁界保持了良好沟通与合作,有效促进了仲裁这一争议解决方式在大湾区的推广和发展。未来,希望进一步加强与澳门律师公会的合作与交流,共同推广国际仲裁理念,发挥仲裁在促进内地与澳门经贸往来以及大湾区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黄显辉主席对澳门律师公会的机构情况进行了介绍,并重点就律师公会仲裁中心的设立情况进行了分享。他表示,贸仲在处理商事争议方面具有丰富经验,希望充分发挥贸仲和澳门律师公会及其仲裁中心的平台作用,促进内地和澳门仲裁法律界的联系与交流,共同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法律支持。
双方还就仲裁员互荐、人员互访、人才培养、共办活动等合作内容进行了深入交流,双方均表示,未来要进一步细化合作内容,优化合作模式,共同促进仲裁在葡语系国家的应用与发展。
澳门律师公会大会主席团主席、访京团副团长欧安利,澳门中联办法律工作部二级巡视员黄文军,贸仲事业发展处处长陆菲等出席会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