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简称“《意见》”),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简称“贸仲”)副主任兼秘书长、海峡两岸仲裁中心副主任兼秘书长王承杰一行于10月12日赴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简称“福建省高院”)调研座谈。福建省高院常务副院长欧岩峰对贸仲一行到访做了精心安排。王承杰秘书长与福建省高院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董碧仙等交流座谈。双方就贯彻落实《意见》、加强仲裁与司法沟通协作机制、完善涉台仲裁司法服务等进行了深入交流。
王承杰秘书长对福建省高院长期以来对贸仲及海峡两岸仲裁中心所给予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他简要介绍了贸仲及海峡两岸仲裁中心的发展历史和机构职责,贸仲举办中国仲裁周、中国仲裁高峰论坛、仲裁规则修订等最新发展成果,以及贸仲和海峡两岸仲裁中心在推动两岸仲裁法律交流合作、探索两岸仲裁融合发展新路等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他表示,贸仲高度重视与人民法院加强沟通合作,《意见》的印发带来了新的机遇,期待双方共同探索用好平台资源优势,把海峡两岸仲裁中心真正打造成为两岸仲裁融合发展、推动制度规则对接的试验田。
董碧仙专委对王承杰秘书长一行的到来表示欢迎。她表示,福建省高院积极支持仲裁发展,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和仲裁发展规律,依法履行支持和监督仲裁的司法职能。福建省高院将继续支持贸仲及海峡两岸仲裁中心发展,加强司法与仲裁交流合作,鼓励当事人选择仲裁等多元化方式解决纠纷,为两岸融合发展贡献司法力量。
座谈上,福建省高院执行局副局长王旭盛、民四庭副庭长陈蔚、台办副主任董琦等介绍了近年来审理仲裁司法审查案件、执行仲裁裁决、开展对台工作等相关情况。
随后,王承杰秘书长一行参观了福建省高院,听取了关于福建法院一站式司法集约送达服务平台等介绍。海峡两岸仲裁中心副秘书长、贸仲福建分会秘书长陈朝晖,福建省高院有关庭室法官等参加座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