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3日上午,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福建分会(简称“贸仲福建分会”)、福州市律师协会民商法专业委员会共同组织,海峡两岸仲裁中心(简称“仲裁中心”)作为支持单位的“网络直播行业合同纠纷法律问题研讨会”在福州成功举办。
贸仲福建分会秘书长、仲裁中心副秘书长陈朝晖在开场发言表示,当前网络直播用户规模庞大,从事网络直播及相关行业的人员逐年递增,在此背景下,利用仲裁方式专业、高效化解网络直播行业纠纷成为重要选择。他简要介绍了贸仲和仲裁中心工作情况以及贸仲新规则的亮点,并指出贸仲作为全球最受欢迎的五大仲裁机构,海峡两岸仲裁中心作为唯一主要化解两岸经贸争议的国家级仲裁机构,在处理跨区域纠纷时具有天然优势。
在演讲环节,福建天衡联合(福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周密律师从直播平台、主播、经纪公司等维度介绍了网络直播案件爆发的主要原因,并从主要法律关系、主要调查事实、主要争议焦点等角度分析了网络直播合同纠纷的主要法律问题。
北京大成(福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陈晋兴律师首先归纳了当前网络直播行业的案件类型,并指出网络直播行业具有行业更新速度快、从业人员多、门槛高以及监管严的特点。他还结合实务案例谈了网络直播行业案件的办案体会。
福建瀛坤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晨蓉律师指出直播经济的核心问题在于平台账号归属,而当前实践中仲裁机构主要从合同有无约定、注册主体、实际运营人、资金技术投入等角度来认定账号的实际归属权。
贸仲和仲裁中心仲裁员、福建远东大成律师事务所主任肖彤生律师结合实务案例,分享了网络直播合同纠纷的处理思路。他认为在处理网络直播合同纠纷案件时应当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关注裁判的社会效果,把握网络直播案件的行业特点,并综合考虑具体案件的合同约定、履约情况等因素。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福建分会案件管理秘书林丽珍指出网络直播案件虽然具有类型化特点,但具体案件的情形往往有较大差异,建议律师代理时应当具体案情具体分析。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福建分会案件管理秘书刘子儒介绍了仲裁员对网络直播案件中部分问题的裁判思路,并建议在依法履行合同的基础上做好风险提示、证据保存等工作。
本次研讨会聚焦当前网络直播合同纠纷的前沿问题,实务性强、信息量大,得到与会律师的肯定和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