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仲委2023年工作报告(文字版)

2024-01-27 19:00:00 编辑:贸促会贸仲委 贸仲委发布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2023年工作报告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贸仲委”)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踔厉奋发、创新实干,坚持仲裁独立公正高效,全面推进仲裁高质量发展,努力提升仲裁公信力,不断扩大国际影响力,现代化、国际化仲裁机构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一、2023年主要工作

      (一)依法公平公正处理当事人争议,仲裁业务取得新进展。

      仲裁案件量质齐升。新受理案件5237件,同比增长28.17%,争议金额人民币1510.23亿元(以下币种均为人民币),同比增长19.01%,连续六年破千亿元大关,个案平均争议金额2883.77万元,案件数量和标的额均创历史新高。其中,涉外案件645件,保持增长态势,争议金额527.65亿元,同比增长41.08%,个案平均争议金额8180.55万元;国内案件4592件,同比增长33.33%,争议金额982.59亿元,同比增长10%;争议金额上亿元案件209件,同比增长11%,其中10亿元以上案件19件。在办案件3809件,同比增长19%;审结案件4682件,同比增长22.5%。受理域名案件134件,同比增长9.84%,审结130件。

      案件国际化程度持续提升。案件涉及88个国家和地区,当事人来自71个国家和地区。双方均为境外当事人的国际案件62件。涉外案件来源地前十位分别是:中国香港、美国、英属维尔京、德国、新加坡、韩国、开曼群岛、中国台湾、英国、加拿大。适用英文或中英双语作为仲裁语言的案件93件。当事人约定适用的法律包括《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中国香港法、英国法、巴基斯坦法、蒙古法、俄罗斯法、文莱法、伊拉克法等,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等国际贸易通行规则也继续为当事人所约定适用。

      2023年首次实现“一带一路”案件国别基本全覆盖。据统计,“一带一路”倡议10年来,累计受理涉及“一带一路”案件2944宗,总争议金额1600.17亿元,争议金额上亿元案件256件,积累了处理“一带一路”经贸投资争议丰富经验。

      值得关注的是,伴随着“一带一路”倡议实施,近五年来贸仲委受理案件新增国别近30个。成立至今,贸仲委受理案件累计已超过160个国家和地区,服务全球商事主体范围进一步扩大。

      案件程序复杂多样。涉及多方当事人案件1072宗,占总受案量20.5%;涉及多份合同案件906宗,占总受案量17.3%;涉及追加当事人程序案件65件,合并仲裁案件64件。完成案件组庭4936件,指定/选定仲裁员7926人次,总计1010名仲裁员接受指定/选定,其中女性仲裁员231名共参与审理案件2049人次,外籍仲裁员136人次参与审理125件案件,仲裁庭均为外籍仲裁员案件达90件,22宗案件中当事人约定在名册外选定仲裁员。开庭审理案件5141次,发出中英文程序函20余万件,作出管辖权决定76件,作出仲裁员回避/不予回避决定35件,召开专家咨询委员会6次对22宗重大疑难案件提供专业咨询意见。

      审理方式灵活高效。仲裁庭结合案情采用大陆法系、英美法系方式审理案件,组织来自德国、以色列、泰国、荷兰、香港等境外证人或法律专家出庭接受质询或交叉盘问,通过发布程序令和问题清单、召开庭前会议、确定审理范围书等方式推进仲裁程序,灵活采用抽样公估等方式解决海量电子证据核对困难,针对查明的事实先行作出部分裁决,根据当事人请求作出紧急仲裁员临时措施,依据香港《仲裁条例》向当事人发布“unless order”(限时履行命令)等,依法保证程序公平性、正当性,及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案件争议类型新颖多元。针对出现的新类型争议,进一步规范案件分类管理,主要争议类型包括买卖合同、建设工程、公司/企业治理、服务合同、金融、租赁、知识产权、文化体育娱乐产业、委托合同、房地产、环保低碳等,建设工程、知识产权、金融等热点领域案件增幅明显。新类型案件主要特点:

      一是新型金融争议复杂疑难、案件数量持续增长。公募/私募基金争议、资产管理争议、股权投资和股权转让、债券、信托、民间借贷等传统金融类案件仍占较大比重;银行间债券市场买断式/质押式债券及股票回购交易纠纷,期货、期权及其他场内外衍生品交易纠纷等持续增长;新类型金融交易纠纷不断涌现,法律关系复杂,审理难度大。

      二是能源类案件保持增长态势。除煤炭、石油、天然气等传统能源类型外,风、电、太阳能、核、热等新能源争议持续增长,特别是随着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设立、碳权市场的逐步建立完善,碳排放权交易纠纷等新型案件显现。

      三是知识产权类案件比重增加。涉及生物医药技术开发、经销合同、授权代理、专利工艺许可、商标争议、加盟合同、域名购买合同等争议类型,知识产权争议分布领域广,专业性强,并有向新技术、新产业发展的趋势。

      四是ESG等新兴领域纠纷进入视野。ESG即环境(Environmental)、社会(Social)和治理(Governance)理念正在进入国际仲裁领域,商业合同中纳入了更多有关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的内容。与此相关的气候变化、环境污染、公司治理等相关纠纷,以及由此衍生的绿色金融、绿色低碳产业等潜在纠纷风险增加。

      裁决在世界范围内获得广泛执行。2023年贸仲委裁决无一被法院撤销,仲裁裁决在境内外得到高度认可,获得美国、阿根廷、俄罗斯、中国香港、中国台湾等国家和地区法院的普遍承认/认可和执行,树立中国仲裁公信力的良好形象。为协助当事人境外执行仲裁裁决,按照执行地印度尼西亚、美国、伊朗、巴西等国的法律要求,为当事人出具裁决生效证明、真实性证明、执行申请注册文件证明等,及时提供必要的辅助服务。

      仲裁公信力进一步彰显。2023年贸仲委蝉联仲裁公信力“全国十佳仲裁机构”和“涉外服务十佳仲裁机构”双十佳奖项,“仲裁公信力”“涉外仲裁服务”两项指数分别达90分和98分,位居首位,且是唯一双指标超90分的仲裁机构。评估报告显示,贸仲委在仲裁规则的合法性、规范性、透明度以及裁决质量等方面表现优异,是当事人在涉外案件中最偏好选择的国际仲裁机构,仲裁公信力、涉外服务优势获得广泛认可。

      (二)全面提升仲裁服务,推动机构建设迈上新台阶。

      一是出台2024年新版仲裁规则。适应变革时代需要,完成修订第十版《仲裁规则》。新规则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吸收国际仲裁最新成果,创新仲裁制度,不断增强仲裁的自治性、灵活性、公平性、高效性、便利性和透明度,切实满足当事人需要。新规则修订涉及30多项内容,主要包括:规定网上立案、优先电子送达、视频庭审,完善仲裁庭自裁管辖制度,明确协商、调解前置程序不影响当事人提起仲裁申请,扩大多合同仲裁情形,完善保全措施,增加首席仲裁员产生方式,明确贸仲委《证据指引》在仲裁程序中的适用,规制滥用程序权利,规定第三方资助,引入早期驳回程序,实行仲裁收费封顶等。新规则受到业内广泛关注和高度好评,被誉为具有创新性、引领性和先进性的一部仲裁规则,必将为推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实基础。

       二是强化队伍建设和监督管理。进一步扩大多元化纠纷领域专家队伍,聘任来自15个国家和地区的中外调解员300名,更好满足中外当事人调解化解纠纷的需要。聘任来自16个国家和地区的建设工程争议评审中外专家191名,不断提升评审专家队伍的专业化和国际化水平。针对仲裁员披露回避、高效推进仲裁程序等重点问题,举办仲裁员培训活动6次,强化责任意识和风险防范,提高办案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常态化监督管理制度,加大考核力度,完善仲裁员、秘书评价机制,对存在严重违规的仲裁员提前予以解聘,严明仲裁员办案行为规范和职业操守;制定修订《仲裁员行为考察规定》《仲裁员办案报酬管理办法》《离职退休人员管理办法》《关于严格限制贸仲委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以仲裁员身份办理案件的若干规定》《案件抽查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仲裁员视频庭审行为的通知》等10余项规范性文件,扎紧制度笼子,涵养清风正气,筑牢仲裁公信力,打造一支廉洁自律、德才兼备、高素质的仲裁队伍。

      三是大力推进数字机构建设。以数字技术推动仲裁服务升级。改进网上立案系统,优化智慧争议解决平台,全年网上立案1804件,同比增长34.63%,占总立案量超三分之一,网上开庭1631次,占总量近三分之一,为来自35个国家和地区的当事人提供视频庭审便利,不断满足当事人对仲裁服务高效率、便利化和低成本的迫切需要。完善信息化办案系统,新增全线上审批、全线上程序流转、总分会一体化管理等100多项功能,整合线上线下各环节有效对接、高效运转,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完成APP功能优化、线上办公系统升级等19个项目,运用数字技术与实际工作紧密对接,重构业务办公流程,赋能仲裁高质量发展。

      (三)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扩大仲裁服务新领域。

      一是“一带一路”法治合作谱写新篇章。值“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十周年之际,成功举办第三届“一带一路”仲裁机构高端论坛,并在与40余家国内外主要仲裁机构共同达成《“一带一路”仲裁机构北京联合宣言》《合作机制》的基础上,牵头40家合作方发布《“一带一路”仲裁机构法律查明合作机制》,涵盖来自亚洲、欧洲、北美洲、南美洲、非洲等20个国家和地区的25家国际仲裁机构和有关争议解决组织等成员方,旨在增强域外法查明的准确性和权威性,为公平公正裁决提供专业保障。在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深入推进背景下,积极与10家拉美地区及西班牙仲裁机构和国际组织合作,成功举办中国-拉丁美洲国际仲裁论坛,全球15个国家12万人次线上参与,深化“一带一路”合作成果。获评第五届“一带一路”法律服务特别贡献人物奖和创新典型案例奖。

      二是中国-中亚命运共同体建设收获新成果。在新疆乌鲁木齐举办首次中国-中亚仲裁论坛,聚焦中国-中亚国际仲裁新发展等主题进行研讨,来自中亚等15个国家和地区的仲裁机构负责人出席,400余人现场与会,面向全球“3种语言”同步直播,约2500万人次线上收看或关注,进一步推动了中国-中亚仲裁、法律及经贸交流合作。在新疆乌鲁木齐市设立贸仲委中亚庭审中心,该中心设立不到45天首次开庭审理两起涉外仲裁案件,充分发挥新疆作为“一带一路”核心区和向西开放桥头堡作用,积极打造区域仲裁服务新高地。

      三是织密服务企业网取得新成效。以“走进企业、走进行业、走进律所、走进校园”活动为抓手,赴全国多地重点企业、行业协会等调研座谈200余次,深入了解市场主体需求,提升企业运用仲裁防范风险能力。围绕服务重大国家战略需求,成功举办贸仲直播间系列讲座、投资仲裁常设论坛年会等130余场线上线下仲裁活动,受众超千万人次。成功举办2023全球工商法治大会平行论坛之“法治与合作论坛”,促进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在广交会、进博会、服贸会、链博会设立展位并提供全链条、一站式、国际化商事法律服务,助力维护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畅通。

      四是助力知识产权强国战略践行新担当。以世界知识产权日为契机,在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首日成功举办知识产权争议解决论坛,发布《中国国际知识产权仲裁年度报告(2022)》,通过跟进国内外知识产权立法研究动态,系统总结知识产权仲裁热点难点问题,分析国内国际知识产权仲裁典型案例,为我国知识产权仲裁发展提出了有益建议。该报告是国内首部聚焦国际知识产权仲裁的研究报告,对于促进知识产权宣传和法治建设,推动我国知识产权争议解决机制的完善,进一步提升我国在国际知识产权仲裁领域的公信力和影响力,具有重要意义。

      (四)广泛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展现中国仲裁新活力。

      一是中国仲裁周亮点纷呈、世界瞩目。本届仲裁周是以北京为主场的中国仲裁年度品牌活动,在巴黎、布鲁塞尔、圣彼得堡、温哥华、新加坡、吉隆坡、中国香港和澳门等全球37个城市同期举办了76场研讨会,联合国贸法会等数十家境外机构和400余家国内外单位深度参与,中外仲裁法律专家应邀云集,上千万人次踊跃参加,共同畅谈国际仲裁新发展,展望国际仲裁新前景,增进了解,凝聚共识,成为历年来影响力最广、规模最大的中外仲裁盛会,彰显了中国仲裁在世界舞台中的影响力、凝聚力。仲裁周品牌活动包括中国仲裁高峰论坛暨第三届“一带一路”仲裁机构高端论坛、新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暨《中国国际商事仲裁年度报告(2022-2023)》新闻发布会、唐厚志大讲堂、仲裁之夜、中国青年仲裁论坛、金砖国家仲裁论坛等大家耳熟能详的经典活动,境外共同举办的葡语系国家投资诉讼仲裁研讨会、欧洲绿色政策对商业战略和仲裁影响研讨会、环境、社会与治理(ESG)对国际商事仲裁新挑战研讨会等活动亦丰富多彩。中国仲裁周已成为宣传中国法治成就的重要窗口和促进国际仲裁发展的前沿平台。

      二是中国仲裁高峰论坛成果丰硕、意义深远。本届高峰论坛由贸仲委与联合国贸法会共同主办,以“直面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浪潮的国际仲裁”为主题,聚焦多元争议解决机制新发展、国际仲裁热点新观察、变革时代仲裁发展新趋势等前沿热点问题展开高端对话,最高法院、司法部、中国贸促会、联合国贸法会等相关负责人出席开幕式,中外法官、仲裁员、律师、学者及工商界人士500余人现场参会,来自25个国家和地区,包括30余家国外主要仲裁机构近百名负责人,145个国家和地区逾412万人次在线参与,影响力持续扩大。作为中国仲裁周期间最高规格的活动,高峰论坛获得了国内外仲裁界高度评价,被誉为国际商事仲裁领域最具影响力的活动之一。

      三是国际交流合作成效显著、更具活力。在已与80余家国际仲裁机构及组织签署合作协议的基础上,与马德里国际仲裁中心、智中商会、亚洲国际仲裁中心、亚洲多元争议解决研究院、蒙古国际仲裁中心、沙特商事仲裁中心、迪拜国际仲裁中心7家国际仲裁机构或组织签署或更新合作协议。接待亚洲国际仲裁中心、德国工商大会、马德里国际仲裁中心、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蒙古国际仲裁中心、沙特商事仲裁中心、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等数十家国际仲裁/法律机构来访。应邀出席2023亚太区域仲裁组织(APRAG)大会、钱伯斯论坛、SIAC Beijing Conference、2023越南多元争议解决周、亚太经合组织(APEC)经济委员会(EC)的网上争议解决(ODR)研讨会、第八届东方经济论坛(俄罗斯符拉迪沃斯托克)、2023欧亚经济论坛“一带一路”商事法律服务分论坛等国际仲裁活动20余次。与60余家国际争议解决机构和国际组织开展交流合作,共促国际法治发展。面向中东,出访埃及、沙特、阿联酋,组织了18场层次高、效果好的系列活动,首次提出构建国际仲裁生态圈倡议获国际仲裁界广泛响应和支持,国际朋友圈进一步扩大。

      四是全球仲裁治理深度参与、主动作为。作为联合国贸法会观察员,派员参加仲裁与调解、投资争端解决、电子商务3个工作组规则制定会议7次,围绕国际仲裁预先驳回、初步裁定、审裁、国际投资争端调解、仲裁员行为守则等议题向联合国贸法会书面反馈意见并得到考虑和采纳,形成关于投资者与国家间争议解决制度改革、关于预先驳回和初步裁定以及技术相关的争议解决与审裁等3期观察报告供业内参考,发出中国声音,贡献中国智慧。担任亚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主席,组织召开亚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年会等活动,并多次参加相关会议,积极参与国际互联网治理。

      (五)促进涉外仲裁人才培养和智库建设,推动涉外法治建设开创新局面。

      一是“贸仲杯”辩论赛赛事规模、国际化水平再创新高。第二十一届“贸仲杯”商事辩论赛吸引了来自英国、荷兰、中国内地、香港和澳门地区等97支代表队1000余名选手参赛,共209场比赛,参赛队数、人数及比赛场次数再创新高。本届比赛还邀请了来自全球28个国家和地区的350多位中外仲裁员、教授、律师和专家担任评委,国别数及人数均再创新高。举办11场“贸仲杯”之声赛前培训,2万余人次踊跃线上参与,国际影响力进一步提升。第四届“贸仲杯”国际投资仲裁赛(第十五届法兰克福国际投资模拟仲裁庭贸仲中国(内地)赛区预选赛)吸引了38支高校队伍、80余名中外仲裁员参与,成为国际投资仲裁领域具有引领性、标杆性的高校学生竞赛。

      二是国际投资仲裁论坛在政产学协同发展和产教融合方面走出创新之路。2019年贸仲委牵头8所知名高校和4所知名律所创设中国国际投资仲裁常设论坛,是我国仲裁界首个投资仲裁专业研究平台,也是我国第一个全国性的国际投资法律理论与实践研究合作平台,成立以来成功举办国际投资仲裁高峰论坛、投资仲裁常设论坛年会、青年优秀论文竞赛等系列活动,出版《中国国际投资仲裁常设论坛年度报告》,参与国际规则制定,向政府提供政策建议,学研成果丰硕,被学界、业界认为在政产学协同发展和产教融合方面走出了创新之路,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是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成果再扩大。教育部办公厅和中央依法治国办秘书局批准贸仲委及其分会与7所知名高校共同建设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贸仲委成为与高校共建基地获批最多的实务部门;与近20所高校签署合作协议,围绕国际仲裁硕士项目、涉外律师硕士项目开设联合培养专项课程,提供实务指导,厚植涉外法治人才队伍;举办司法部涉外律师人才高级研修班专题培训,百余名涉外业务律师参加,推进高端涉外复合型人才培养。
四是为立法修法积极建言献策。密切关注并积极参与《仲裁法》修法进程,累计向司法部、全国政协等提供5万余字的修法建议。向全国人大等相关部委或行业协会提供《民事诉讼法》《金融稳定法》《商标法》《外国国家豁免法》等各类立法修法或指引性文件建议和意见10余份。围绕新形势下推动仲裁健康发展等课题,向全国政协、最高法院、司法部提供4份专业研究报告。

      五是扎实推进涉外仲裁法治研究。完成《中国国际商事仲裁年度报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国际商事仲裁制度研究》《涉“一带一路”国家仲裁案例选编》《“一带一路”争议解决现状研究报告》《贸仲英文案例选编》等课题研究及书刊出版,总结展现中国国际仲裁发展成果与现状,为走出去企业防范法律风险提供有价值的实务参考。

      二、2024年工作计划

      2024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贸仲委将以打造国际一流仲裁机构为目标,深化仲裁制度改革,推动仲裁数字化、智能化、信息化发展,提供高标准、高水平、国际化的仲裁服务,保证仲裁独立公正高效,不断提高仲裁公信力,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展现新气象新作为。

      (一)推动国际仲裁中心建设,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

      以我国大力推进国际仲裁中心建设试点工作为契机,主动吸收、对接国际高标准仲裁制度,保持仲裁服务的先进性、领先性,紧抓国家对外开放战略发展机遇,积极服务并融入高水平对外开放,围绕国际国内双循环双促进,不断提升服务国际国内两大“市场”的竞争力、影响力,拓展重点领域和新兴产业,强化大湾区、雄安新区、京津冀、海南自由贸易港等战略联动,发挥境内外分支机构、东盟庭审中心、中亚庭审中心等区域作用,助推更高水平对外开放。

      (二)夯实事业发展基础,提供高质量仲裁服务。

      继续深化仲裁改革,强化机构和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仲裁服务能力和水平。提升案件管理质效,优化业务流程,加快智慧争议解决平台及数字机构建设。发挥新规则先进制度优势,出台规范性业务指引,加强前沿仲裁实务研究,出版经典行业案例选集,满足多样化争议解决需求。狠抓仲裁员和秘书队伍建设,全面强化风险防控,加强仲裁员队伍常态化监督管理,完善仲裁员披露制度,推动秘书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发展,确保廉洁公正依法办案,不断做大做强仲裁事业。

      (三)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法治人才培养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大力开展涉外仲裁培训和研讨活动,加快培养一批具有过硬专业素质、熟悉国际规则、德法兼修的专业人才。扩大“贸仲杯”品牌影响力,提高青年学子国际仲裁实战能力和水平。深化境内外高校涉外法治人才联合培养机制,厚植涉外法治建设后备力量。开展优秀论文评选、研究课题申报等活动,搭建平台助力专业人才脱颖而出。组织仲裁法律专家学者加强国际仲裁年度报告研究,贡献高质量智力成果。

      (四)增进国际仲裁交流合作,共同推动国际仲裁发展。

      继续办好中国仲裁周、中国仲裁高峰论坛等有影响力的品牌活动,搭建中国-中东-非洲仲裁论坛等高水平国际仲裁研讨平台,加强与联合国贸法会等国际组织交流,积极参加联合国贸法会第二、第三、第四工作组仲裁、调解等国际会议,深度参与国际规则制定,广泛开展国际仲裁专业交流,增进与国际仲裁法律界交往与共识,扩大并深化国际仲裁合作,做大国际仲裁朋友圈,共同推动国际仲裁在解决国际经贸争议和促进国际经济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

      面向未来,贸仲委将接续奋斗、砥砺前行,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在奋进新时代新征程上,擘画仲裁事业发展的新华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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