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25日-27日,亚太经合组织(APEC)经济委员会关于网上争议解决(ODR)的研讨会在日本东京成功举办。会议的主题是“APEC经济体的网上争议解决实践:包括APEC ODR合作框架下的实践”,会期为三天,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来自中国、中国香港、美国、日本、新加坡、韩国、加拿大、印度尼西亚等国家和地区的政府部门、争议解决机构和学界的30多位在线争议解决领域的专家、学者、机构代表等参加了会议研讨。贸仲作为APEC ODR机制下官方认可的现有四个ODR服务机构之一,受邀派代表线上参会并发言。
(会议现场)
会议涵盖了很多ODR领域的前沿议题,包括:讨论ODR在APEC经济体的发展情况,来自APEC经济体的专家学者分享ODR和APEC ODR合作框架(简称“合作框架”)的发展近况、APEC ODR服务机构分享APEC ODR机制实施经验,包括AI和区块链等先进技术的运用及其他相关问题、对合作框架的推广并鼓励中小微企业使用ODR服务机构提供的在线争议解决服务;探讨ODR的应用推广,包括研究在APEC经济体法律框架下适用有关联合国贸法会推广的技术措施的正当性和将框架协议延伸到B2C争议的可能性以及通过高新技术提升ODR实践;ODR在其他包括B2C和金融等各种类型的争议以及在法院诉讼程序中的运用;解决合作框架执行中关于ODR的法律框架、合作框架在B2C交易中的延伸适用等。会上讨论深入,充分交流APEC各经济体的ODR发展实践和经验,以及ODR的推广应用。
(杨帆秘书长代表贸仲作专题发言)
贸仲网上争议解决中心秘书长杨帆博士代表贸仲在研讨会上作了专题发言,介绍了贸仲在ODR方面的探索和实践,特别是贸仲为实施APEC ODR机制所提供的服务和平台,对贸仲在APEC ODR方面所作的工作和努力进行了回顾,并从ODR服务机构的视角反馈对APEC ODR机制的一些思考,对其未来的发展提出建议。她指出,合作框架和APEC ODR机制实施的一个重要问题,是让更多APEC经济体的企业知道并使用这项便利的在线争议解决服务。她建议争取更多的APEC经济体加入合作框架,让更多APEC经济体的ODR服务机构参与到这个机制中来,使这个机制发挥更大的作用。她还建议APEC经济委员会制定APEC ODR机制下的中立专家指引,组织对合作的ODR服务机构现有的中立专家进行培训,以保证对APEC ODR规则和机制的统一理解和适用。
贸仲作为被司法部首批推荐作为APEC ODR合作框架下中国的ODR服务机构,积极参与APEC ODR机制的共建与合作,于2022年5月正式启用其APEC ODR平台(https://casettle.odrcloud.cn/CIETAC.html),为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间的跨境贸易争议解决提供谈判、调解、仲裁多元争议解决方式一体化全流程在线的ODR服务。在APEC ODR机制下,ODR程序启动后分为谈判、调解、仲裁三个阶段,全程在平台上进行,一般可在40天或六周内解决争议。针对APEC ODR服务以中小微企业为主要对象和案件争议金额较低的特点,贸仲采取一揽子收费方式,同时大幅调低收费标准,保证争议解决成本总额较低、合理可控。贸仲的ODR平台在首页提供关于机制简介、程序规则、中立专家、费用、示范条款和用户指南等信息,在ODR流程中提供可异步交换信息的聊天室和多功能视频会议室、智能谈判助手、案件材料自动流转和归档、智能生成文件和在线签署文件等功能,以适应跨境争议在线解决的需要。跨境贸易争议的当事人可以参照示范ODR条款在合同中进行约定,选择贸仲的ODR服务。贸仲致力于为中外企业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专业、低成本的APEC ODR服务,促进跨境贸易及数字经济争议解决的不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