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仲仲裁院副院长谷岩受邀出席金砖国家新经济法律论坛

2024-03-11 00:00:00 编辑:贸促会贸仲委 贸仲委发布

      2024年3月7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贸仲”)仲裁院副院长谷岩率代表团受邀赴阿拉伯联合酋长国迪拜参加金砖国家新经济法律论坛(BRICS New Economy Legal Forum)并发言。

 

(会议现场)

 

      迪拜国际仲裁中心(DIAC)董事Richard Briggs先生,迪拜国际金融法院(DIFC Courts)法官Shamlan Al Sawalehi先生,土耳其能源争议仲裁中心(EDAC)秘书长 Berceste Elif Duranay女士,俄罗斯工业企业家联盟(RSPP)国际仲裁中心董事会主席Alexander Grebelsky女士、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SHIAC)杨光女士等仲裁机构代表以及来自中伦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张昊旻先生和其他国家的律师代表等出席会议并发言,会议由俄罗斯律所Verba Legal资深合伙人Tatyana Neveeva女士主持。

      本场活动以“传统仲裁中心现状:新发展趋势、新运行规则(Traditional arbitration centers in modern conditions: development trends, new principles of functioning)”为题展开广泛交流研讨。各仲裁机构代表介绍了所在机构的基本情况以及所在国仲裁法的特点,其他与会嘉宾结合实践经验对比了金砖国家范围内不同法域仲裁程序的体验,分析了如何根据案件特点选择适合的仲裁地,并对制定金砖国家统一仲裁规则的必要性发表了见解。

 

(谷岩副院长发言)

 

      谷岩副院长在发言中首先向与会者介绍了中国仲裁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和特点、中国仲裁法修改的最新进展,以及贸仲近年来案件数量与争议金额快速增长的发展情况。他介绍道,中国已经成为使用仲裁方式解决民商事争议数量最多的国家之一。作为中国历史最悠久、国际化程度最高的仲裁机构,贸仲受理的金砖国家相关仲裁案件日益增长,已成为金砖国家最为青睐的仲裁机构之一。近五年来,贸仲共受理了涉及金砖国家当事人的183件仲裁案件,争议金额达3,750万美元,个案平均争议金额约200万美元,主要争议类型涵盖国际货物买卖争议、建设工程争议、服务合同争议和能源争议。贸仲去年也对其仲裁规则进行了修订,进一步提升了仲裁程序的效率及透明度,以满足仲裁当事人的需要。谷院长还围绕贸仲仲裁员的国际化程度、贸仲仲裁的优势等话题进行了分享。

      本次会议吸引了阿联酋、俄罗斯、土耳其、意大利、西班牙、印度、中国等不同法域的法律界人士参加,与会嘉宾与观众进行了积极的互动,气氛热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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