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教授、副院长孙洁提出《加快知识产权保险制度建设 助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建议》,提出启动知识产权保险试点推动工作,探索保险助力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的新模式。
知识产权保护是实现我国科技自立自强的关键任务。知识产权保险机制作为一项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经济保障措施,其在改善知识产权权利人维权“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赔偿低”局面、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方面可以发挥积极有效的作用。
孙洁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在知识产权领域,党和国家推动一系列改革,出台一系列重大政策、行动、规划,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知识产权保险作为一项经济保障措施被多次提及。
201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在印发的《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中提出:“鼓励保险机构开展知识产权海外侵权责任险、专利执行险、专利被侵权损失险等保险业务。建立海外维权专家顾问机制,有效推动我国权利人合法权益在海外依法得到同等保护。”
孙洁指出,在过往没有知识产权保险保障时,知识产权权利人即便经过漫长的维权之路,其权益也难以得到保障,即使其维权诉求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支持,侵权者的经济补偿最终也难以到位。相同情况下,如果权利人就其知识产权投保了相关保险,在第三方发生侵权行为导致被保险人经济损失时,保险公司可以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就权利人的经济损失直接进行赔付,确保权利人权利得到有效保障。
孙洁表示,目前,保险公司的知识产权保险产品已全面覆盖专利、版权、商标和地理标志,责任保障范围既包括权利人的被侵权损失,又包括权利人的维权费用。同时,保险公司的知识产权产品还涵盖了专利代理机构和知识产权资产评估机构的相关职业责任风险,对于知识产权的运用环节也提供了相关保障。
围绕知识产权保险制度建设的难点,今年两会,孙洁提出了具体建议。
首先,制定相关政策,推动机制落地。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出台针对知识产权保险试点工作的管理办法,遵循“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原则,从制度上推进知识产权保险试点工作。结合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的现实需求,建议从专利执行保险、专利被侵权损失保险等涉及专利的相关保险率先进行试点。
其次,出台保障措施,培养投保习惯。鉴于目前绝大多数企业通过保险保障其权益的意识还普遍较低,为有效发挥知识产权保险作用,提高企业的投保意愿,建议在试点工作开办初期,由政府对符合规定条件的投保企业给予保费补贴,多方协同推进知识产权保险试点工作。
再次,选取保险公司,开展模式试点。由于知识产权保险所承保的标的为企业的各类专利、版权和商标等,其本身就是极其敏感的信息,极其可能涉及企业的商业安全甚至是国家安全。建议在试点初期,选取大型、国有保险企业进行承办,确保试点工作安全、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