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数据知识产权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对深化数据知识产权国家试点作出系统部署,成为全国首个省政府层面出台的数据知识产权专项政策。
《意见》提出,到2024年底,目标实现数据知识产权登记总量突破1万件、数据知识产权运用价值50亿元以上,到2027年底,数据知识产权登记总量突破3万件,实现运用价值200亿元以上。
《意见》聚焦推进数据知识产权保护全链闭环、制度全域运用、生态全面形成以及改革保障四个方面,推出20条具体举措。《意见》强调,要以激励数据价值创造和激活数据要素潜能为导向,以促进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为重点,按照激励创新、赋能发展、确保安全的原则,系统构建权属明晰、源头可溯、运营合规、治理高效的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运用、保护制度。要充分实现数据要素价值,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增强发展新动能。
截至2024年5月10日,浙江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平台已受理登记申请11358件,登记发证6073件,登记主体940余家,覆盖产业20个,辐射北京、上海、广东等11个省市,保护数据权益20472亿条;累计实现数据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被侵权保险、证券化、交易、许可等运用价值24.2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