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仲-中国人民大学”共同举办国际商事仲裁法律实务高级研修班第三期结业仪式暨第四期开班仪式

2024-06-05 00:00:00 编辑:贸促会贸仲委 贸仲委发布

      2024年5月31日,国际商事仲裁法律实务高级研修班(以下简称“研修班”)第四期开班仪式暨第三期结业仪式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举行。该研修班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贸仲”)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共同举办,是面向法律实务工作者、以系统培养国际商事仲裁领域高端法律人才为目标的高端培训。自2012年创办以来,研修班在十余年间共培养了百余名学员,学员包括来自中央部委、最高人民法院以及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律所和企业等单位的法律工作者。本次开班及结业仪式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李修棋老师主持,贸仲仲裁院解常晴副院长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张龑副院长致辞,并共同为第三期结业的学员们颁发了结业证书。

      解常晴副院长在致辞中对圆满完成学业的第三期学员表示祝贺,并对新入学的第四期的学员表示欢迎。她表示,加快培养通晓国际商事仲裁法律、规则和实务的涉外仲裁人才,是新时代对外开放和涉外法治建设的实际需要。多年来,贸仲充分发挥业务国际化和实践性强的优势,协同各界,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为高素质涉外仲裁人才培养发挥了积极作用。研修班学员们通过学习,进一步完善了涉外法律知识体系,为其提升涉外法律服务的能力夯实了基本功。未来,贸仲希望继续与大家携手,共同推动中国仲裁事业高质量发展,共同为涉外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之后,解常晴副院长为第四期研修班进行首次授课。解常晴副院长以“善用仲裁优势,助推中国仲裁高质量发展”为题,结合法律、规则、贸仲及国际仲裁的最新实践和生动案例讲授了商事仲裁的基本理念、特点优势及在实务中的应用,她表示,中国仲裁高质量发展需要立法、司法、仲裁机构、仲裁员、律师、仲裁用户等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不断创新完善,只有能动利用好、发挥好和维护好当事人意思自治、专家裁判、高效、仲裁独立性等特点才能使仲裁优越性在整体上和个案中真正显现,实现仲裁公正和效益的最终价值目标。

 

 

      第四期研修班将安排八次集中授课。本次授课的老师还有贸仲原委员会工作处处长曲竹君、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姚辉、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朱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副教授冯辉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兼副院长杜焕芳。他们从仲裁的最新发展到理论实践,分别为第四期研修班学员讲授“贸仲仲裁规则解读”“民法典合同编的实施与商事仲裁中的合同争议难点问题”“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的亮点与适用”“英美合同法与商事仲裁”“涉外民商事争议解决的框架与思维”。

      长期以来,贸仲高度重视涉外仲裁人才培养工作,协同政府部门、境内外法律实务机构、行业组织和高校等组织,通过举办专题研讨会、讲座、培训、模拟仲裁庭等形式,培育了大量高素质国际仲裁人才。未来,贸仲将继续坚持并持续推进高端国际仲裁人才培养工作,为推动我国涉外法治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