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立的第一年,统一专利法院(UPC)受理的案件量超出了大多数人的预期。业内人士深入研究了头条新闻背后的事实和数据,并得出了一些令人惊讶的结果。
统一专利法院于2023年6月1日受理诉讼,第一年受理的案件数量相当可观。
根据法院公布的统计数据,共有134起侵权诉讼(其中63起涉及反诉撤销),39起独立撤销诉讼和32起临时措施诉讼。
这些案件的当事方代表了一系列实体,从在欧洲拥有大量诉讼记录的跨国公司,也有中小企业,甚至还有似乎是首次提起诉讼的个人。
各种类型的实体似乎都将UPC视为一种可行且便捷的诉讼途径。此外,诉讼当事人来自全球各地,包括美国和亚洲地区,并不局限于欧洲实体。
主题不均衡
诉讼专利的主题分布相当不均。案件数量最多的是G类和H类(物理和电力),紧随其后的是A类(人类必需品),然后是B类(执行操作、运输)和C类(化学)。而D类(纺织品、造纸)、E类(固定结构)以及也许最令人感到惊讶的F类(机械工程、照明、供暖、武器和爆破)的案件极少。
在生命科学和医疗器械领域,已经有许多案件受到了广泛关注,包括10x Genomics公司诉Nanostring公司和Curio Biosciences公司案;安进公司与赛诺菲/再生元公司之间与EP3666797(涉及一种控制胆固醇的单克隆抗体)有关的各种诉讼案件;以及罗氏糖尿病护理公司和Tandem Diabetes Care公司之间与药物输送系统相关的诉讼案件。
然而,UPC制度尚未被用于原研药公司寻求阻止仿制药进入市场的典型制药情景。这可能是因为仿制药的授权后上市途径因各国的药房体系而异,因此当每个参与国的实际情况可能大不相同时,很难量身定制单一的UPC行动。
地方/区域差异
地方/区域分支机构的案件分布也非常不均衡。如果侵权发生在许多欧洲国家,专利权人可以在任何涉嫌侵权的地方提起侵权诉讼。不过,如果侵权涉及的地理范围狭窄,专利权人则不太可能选择UPC,这意味着对于大多数UPC案件,原告在提起侵权诉讼时可以有多种选择。
到目前为止,大多数案件都是在德国4个地方分庭之一提起的,其中慕尼黑是最受欢迎的(54起),其次是杜塞尔多夫(27起),然后是曼海姆(16起)和汉堡(7起)。巴黎地方分庭仅吸引了10起案件。其他分庭的案件数量也不多:米兰有4起、海牙有4起、布鲁塞尔有2起、赫尔辛基、维也纳和哥本哈根各有1起。而北欧—波罗的海地区分庭有6起。里斯本和卢布尔雅那都还没有任何案件。看来,原告正在选择法官在裁决专利事务方面有良好记录的分庭,以减轻使用新法院系统过程中的内在不确定性。
然而,如果案件集中在少数几个分庭,而这些分庭的合议庭由当地法官主导(在德国和法国的地方分庭中,默认的合议庭有两名本国法官和一名来自其他国家的法官),则UPC可能难以确立其作为一个独特的泛欧法院的身份。
与此相关的是,侵权案件的语言(通常)可以由原告从当地分庭所在国家的语言或英语中选择。在早期的案件中,德语占主导地位,但这些案件很可能是已经用德语准备好的,因为直到最后一刻德国分庭才宣布(与所有其他分庭一样)允许选择英语作为诉讼语言。在后来提交的案件中,使用英语的比例有所上升。在相当多的案件中,被告要求将语言更改为英语,而这通常(但并非总是)会被允许。
临时措施
在相当多的案件中,原告会寻求临时措施,通常是临时禁令。申请临时措施的案件有26起(侵权案件总数为134起)。大多数是在慕尼黑(13起)或杜塞尔多夫(5起)寻求的。
从人们看到的裁决来看,其中许多裁决都没有成功,通常是因为法院对专利的有效性或侵权行为持保留态度。
在一个涉及自行车制造商的案件中(myStromer诉Revolt Zycling案),临时禁令是单方面授予的,并且只是粗略地考虑了所主张的专利的有效性。
更典型的情况是,该法院在当事方之间(听取被告和原告的意见)对临时禁令申请作出裁决,并对专利的可能有效性以及是否被侵权进行相当详细的(尽管必须是初步的)评估。
《统一专利法院程序规则》没有强制要求进行此类评估,目前尚不清楚如何决定是否需要进行评估。然而,迄今为止的裁决表明,如果在临时阶段没有令人信服的有效性和侵权证据,通常很难获得临时禁令。
10x Genomics公司就一项专利获得了针对Nanostring公司的临时禁令,但上诉法院推翻了这一禁令,上诉法院不同意一审小组的意见,并认为该专利可能无效。而对于另一项专利,禁令在一审时就被驳回(因为缺乏紧迫性和对专利有效性的怀疑)。
10x Genomics公司获得了针对Curio Biosciences公司的临时禁令,尽管禁令的范围比其所寻求的要窄。在一项涉及雪崩受害者定位设备的诉讼中,Mammut Sports公司获得了针对Ortovox Sportartike公司的单方面临时禁令,并在复审中得到确认。
另一方面,临时禁令在一些案件中被驳回,例如SES-imagotag公司诉Hanshow Technology公司案(与电子标签有关);以及CUP&CINO Kaffeesystem-Vertrieb公司诉Alpina Coffee Systems公司(与咖啡机有关)。在这两起案件中,法院都未认定专利被侵权。
证据收集
与临时禁令相比,检查场所和收集证据的请求通常都会获得批准。这并不奇怪,因为禁令是对被告的一种制裁,而证据保全令只有轻微的破坏性——它们的目的是帮助原告收集证据以为他们的案件提供支持,而不是惩罚被告。
同样不足为奇的是,大多数此类请求都是在已经建立类似证据收集制度的国家(如巴黎、米兰、布鲁塞尔)的地方分庭提出的;事实上,只有一项请求是在缺乏此类制度的国家(慕尼黑)的地方分庭提出的。
目前尚不清楚在一个尚未建立执行机制的国家中如何实际执行检查令。
总体而言,UPC的采用率超出了大多数人的预期,慕尼黑和曼海姆分庭的司法小组已经扩大,以满足相关需求。
预计在今后几个月中,关于案情实质的若干一审裁决将发布,这些裁决对于潜在用户是否对该UPC制度保持信心是至关重要的。
早期迹象表明,潜在的诉讼当事人认为该制度对欧洲专利诉讼领域是一个有益的补充。(编译自www.worldiprevie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