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仲与德国仲裁院在德国柏林成功举办中德贸易及仲裁国际研讨会并更新合作协议

2024-07-16 18:26:11 编辑:贸促会贸仲委 贸仲委发布

      7月12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贸仲)和德国仲裁院(DIS)在德国柏林联合举办“中德贸易及仲裁国际研讨会”(GERMAN-CHINA TRADE & ARBITRATION DAY),并在会上签署了更新合作协议。使馆官员、德国中国商会代表以及来自柏林、波恩、慕尼黑、法兰克福等城市的德国企业和在德中资企业的法务负责人、律师、学者等50余人现场参会。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新华社、人民日报、中新社、经济日报等媒体对本次研讨会进行了广泛报道。

 

(研讨会现场)

 

      中国驻德国大使馆公使翟谦、贸仲副主任兼秘书长王承杰、德国仲裁院秘书长Ramona Schardt致开幕辞。研讨会设置主旨演讲和圆桌讨论环节,十余名中德仲裁实务专家围绕贸易争端解决、程序效率与仲裁裁决等国际仲裁领域前沿热点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翟谦公使致辞)

 

      翟谦公使在致辞中表示,今年是中德建立全方位战略伙伴关系10周年,双方各层级、各领域交往十分活跃。虽然当前中德、中欧合作面临多重挑战,但双方合作前景广阔。贸仲是中国最具代表性的仲裁机构,德国仲裁院也是德国最有影响力的仲裁机构。在当前纷繁复杂的国际形势下,本次研讨会对推动中德经贸合作有积极现实意义。

 

(王承杰秘书长致辞)

 

      王承杰秘书长在致辞中表示,仲裁作为国际通行的经贸投资争议解决途径,在处理国际商事纠纷、维护国际经贸稳定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贸仲作为中国最早设立的涉外仲裁机构,始终致力于与全球合作伙伴一道,共同在世界范围内推广仲裁等多元争议解决方式。王承杰秘书长建议中德仲裁机构优化合作模式,取得更多务实成果;深化科技支撑,推动国际仲裁智慧化发展;融合资源优势,帮助企业提升法律风险防范能力;以共同推动中德、中欧仲裁法律界交流,为双多边经贸合作贡献力量。

 

(Ramona Schardt 秘书长致辞)

 

      Ramona Schardt 秘书长在致辞中表示,德国仲裁院与贸仲高度重视加强合作,在共同促进中德经贸合作、推动争议解决发展等方面达成了诸多共识。未来,两机构将共同致力于增进中德商事主体对仲裁的了解,通过开展更多务实合作,推动国际仲裁发展。

 

(贸仲王承杰副主任与德国仲裁院Stefan Kröll主席签署更新合作协议)

 

      研讨会上,贸仲与德国仲裁院在翟谦公使和现场参会代表的见证下签署了更新合作协议。德国仲裁院于1947年成立,是德国最大的仲裁机构,也是欧洲最大的仲裁机构之一。贸仲与德国仲裁院自首次签订合作协议至今30年来,双方围绕国际商事仲裁开展了富有成效、形式多样的交流合作。本次签署更新合作协议,是为了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合作、促进仲裁护航中德乃至国际经贸发展,通过在共同推广仲裁制度、举办仲裁活动、互荐仲裁员、开展研究等方面开展更广泛深入的合作,共同推动国际仲裁融合发展。

 

(王承杰秘书长发表主旨演讲)

 

      研讨会上,王承杰秘书长以“贸仲新规则与实践发展”为题发表主旨演讲。他介绍了贸仲国际领先的仲裁规则、专业的国际化仲裁员队伍、多元的争议解决服务、全球化机构布局、信息化和智慧化建设、国际交流与合作等国际化发展的最新成果。结合贸仲新版仲裁规则亮点,王承杰秘书长重点解读了新规则在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提升仲裁效率、实现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融合发展、满足当事人多元化的争议解决需求、提升仲裁数字化智能化水平、进一步提升仲裁程序的透明度等方面的相关规定,并分享了贸仲丰富的争议解决实践。

 

(Heiko Heppner主席发表主旨演讲)

 

      德国仲裁院中国委员会主席暨 Dentons 欧洲区仲裁业务主管合伙人 Heiko Heppner以“仲裁机构在贸易争端中的建设性作用”为题发表主旨演讲。他指出,国际仲裁是解决商事主体之间经贸争议的重要方式,在仲裁案件中平衡好效率、公平和成本之间的关系十分重要,在仲裁程序中利用调解等方式妥善解决争议符合当事人的真正利益。希望中德仲裁界加强交流,共同探讨和推动包括仲裁在内的多元争议机制的发展。

 

(议题一研讨:从左往右,分别为Joachim Glatter仲裁员、Stefan Kröll主席、杨帆处长、赵杭仲裁员)

 

      在圆桌讨论环节,与会中外专家围绕当前国际仲裁发展热点问题作了深入探讨。议题一以“贸易争端解决”为主题,德国仲裁院中国委员会委员、贸仲资深仲裁员 Joachim Glatter 主持讨论。德国仲裁院主席 Stefan Kröll,贸仲知识产权争议解决处处长杨帆,贸仲资深仲裁员、通商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赵杭作为研讨嘉宾,分析了仲裁相较于诉讼在解决国际贸易争议中的优势,并结合实际案例,就当事人在起草仲裁条款过程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建议。

 

(议题二研讨:从左往右,分别为贾珅秘书长、Christopher Böhringer总法律顾问、Heiko Heppner主席、林淼总裁)

 

      议题二“程序效率与仲裁裁决的执行”的研讨,由德国仲裁院中国委员会委员及ACT 碳纤维应用技术有限公司总裁林淼主持。德国仲裁院中国委员会主席Heiko Heppner、贸仲上海分会秘书长贾珅、德国知名制酒企业总法律顾问Christopher Böhringer作为研讨嘉宾,结合自身实践经验,就仲裁案件程序管理中如何更好平衡效率与公平、利用程序管理会议等方式提高效率,以及仲裁机构和仲裁员如何更好地保障仲裁裁决在域外的执行等进行了专业分享。

 

 

      本次会议在热烈讨论与交流互鉴中圆满结束。与会者普遍认为,研讨会有助于增进对中德仲裁法律制度特别是贸仲新版仲裁规则亮点的了解、促进中德仲裁法律交流与合作,在当前的国际形势下,无疑对促进国际经贸的稳定有序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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