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岩副院长受邀参加“逐光践行·与仲裁同行30年”座谈会

2024-07-23 00:00:00 编辑:贸促会贸仲委 贸仲委发布

        7月20日下午,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仲裁研究中心、北京市华贸硅谷律师事务所主办的“逐光践行·与仲裁同行30年”座谈会在京举办。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等机构作为支持单位。

        副会长于健龙,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委员高子程,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会长、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仲裁研究中心主任沈四宝教授出席会议并致辞。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院长谷岩主持开幕式。

 

 

      于健龙副会长表示,1994年8月31日,仲裁法由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三十载风雨兼程,仲裁法以其独特的法律智慧与人文关怀,为我国社会的和谐稳定、经济的繁荣发展和商事仲裁制度的确立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仲裁法颁布并实施后,党中央高度重视仲裁在解决商事纠纷中的作用,在原国务院法制办的大力推动下,仲裁机构如雨后春笋般成立,受案数量和标的额实现跨越式增长。截至2023年底,全国279家仲裁机构共受理案件607,260件,标的总额为人民币11,602亿元,历史上首次突破万亿元。展望未来,世界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仲裁作为国际间解决商事争议的重要机制,其作用日益凸显。要以仲裁法的修订为契机,以更加开放的视野探索和完善仲裁制度,优化仲裁法律体系,提高仲裁服务的国际化水平,不断与时俱进,吸引更多国际仲裁案件在中国进行。

 

 

      谷岩副院长受邀进行主旨演讲。他表示,1994年仲裁法颁布,中国确立了统一、规范、符合国际惯例的仲裁制度,中国仲裁事业翻开了崭新一页,进入快速发展的新的历史阶段,取得了显著成就:第一,案件管理主要指标屡创历史新高,受案数量、涉案争议金额、当事人国别数均位居国际前列;第二,保持仲裁规则与国际最新仲裁理论和实践发展的同步;第三,培育了一支高水平国际化专业化的仲裁员队伍;第四,多元化争议解决服务形成新格局。结合《仲裁法》的历史成就以及贸仲的实践经验,对于《仲裁法》和中国仲裁事业的未来发展,他提出值得总结和发扬的三个“坚持”:坚持国际化与本土化相结合;坚持法律刚性与规则柔性相统一;坚持推进仲裁生态文化培育。

 

 

      线上线下共计4000余人次参加了此次会议。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