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背景下仲裁实务热点问题探讨”成功举办

2024-09-29 19:17:33 编辑:贸促会贸仲委 贸仲委发布

      2024年9月23日,2024中国仲裁周系列活动之“新公司法背景下仲裁实务热点问题探讨”研讨会在北京成功举办。本次研讨会由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主办、BRG伯克利咨询公司协办,并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贸仲”)担任指导单位。研讨会广邀公司法领域和商事诉讼仲裁领域的知名学者与实务界法律人士共同参与,以新公司法的实施为背景,开展学术交流和实务经验讨论,旨在深入讨论新《公司法》实施后给商事仲裁带来的机遇和挑战。

      研讨会由贸仲案件管理处处长张烨致开幕词。张烨处长详细介绍了中国仲裁周的发展历程,总结了贸仲在国际商事争议解决领域发挥的重要作用。她表示,随着营商环境的逐步优化和商事争议对高效保密高质量解纷需求的不断增长,越来越多的商事主体选择将贸仲作为公司股权类纠纷争议解决的主管机构。作为大案要案集中的领域,贸仲多年来在处理公司类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经验,专业的公司法资深仲裁员也为贸仲在高质量处理商事案件时带来了独特优势和更强保障。在新《公司法》背景下,涉及公司类的争议的案件数量和标的预计会有较明显的提升,贸仲将继续坚持专业化、规范化的标准,为商事主体提供更高质量的仲裁服务,助力法治化市场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

 

(贸仲案件管理处处长张烨致辞)

 

      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董事局主席蒋琪在致辞中对贸仲一直以来与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的合作交流表示欢迎和感谢。他指出,贸仲的仲裁裁决在司法实践中起到很好的引领作用,相信在新《公司法》实施、《仲裁法》修订的大背景下,会继续产出一大批有示范效应的仲裁裁决。同时,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将会继续深耕重大疑难案件的诉讼仲裁领域,不断探索和创新服务模式,为中国仲裁事业的繁荣发展贡献力量。

 

(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董事局主席蒋琪致辞)

 

      在主题演讲环节,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公司法》修改工作专班成员刘斌教授以《新公司法对中小股东权利保护的结构性强化》为题,发表了深入浅出的演讲。刘斌教授从股权的确权规则、出资责任、股东压制回购请求权、异议回购请求权、知情权、股东双重代表诉讼、同比例减资条款适用等方面,紧紧围绕实务中痛点提炼出新《公司法》对中小股权权利保护的制度性突破。

 

(刘斌教授作主题发言)

 

      在圆桌讨论环节,与会嘉宾分别围绕“新公司法背景下的股东/公司权利保护”和“公司类争议案件中的实务热点问题”展开了深入交流。

 

(从左至右、从上至下分别为:徐绍文、周治成、陶红亮、杜剑波、王文斌、圆桌论坛一发言人合影)

 

      在圆桌论坛一中,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及首席合规官徐绍文介绍了新《公司法》实施之后央企上市公司如何宣传并贯彻落实新《公司法》的制度安排,同时讨论了新《公司法》中保护中小股东相关条款的理解。

      中智集团法务合规与审计部副部长周治成根据实务经验,对新《公司法》对于国有企业的影响、股东失权制度的落实、法定代表人选任的现实冲突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探讨,并指出了新《公司法》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关键性问题。

      阳光控股集团首席法务官、阳光城集团法务风险部总经理陶红亮总结了新《公司法》对地产行业带来的挑战和机会,希望通过研究实践中的具体的问题,发现制度设计上的“堵点”,促进企业的规范管理,进而优化反哺立法,助力中国企业法治整体化水平提升。

      百度集团法务部高级经理杜剑波从大股东/控股股东的角度对新公司法的制度创新进行了分析,以小规模公司不再要求设立监事,取消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殊限制等条款的修订为例,指出新《公司法》在便利公司治理实操的制度红利。

      维美德(中国)有限公司法务总监王文斌从外企法务的角度,分析了新《公司法》对公司治理、董监高责任的影响。他结合实际案例,阐明《民法典》关于法人对外承担责任后,对内追偿的相关规定与实务衔接问题。

 

(圆桌论坛二发言嘉宾合影)

 

(从左至右、从上至下分别为:乔晶、代策、梁科铭、姜浙)

 

      圆桌论坛二以“公司类争议案件中的实务热点问题”为题,腾讯集团资深专家法律顾问乔晶以公司债务追偿为切入点,分享了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责任承担问题,强调新《公司法》背景下关于实际控制人的确定将是实践中的难点与挑战。

      美团诉讼总监代策对新《公司法》关于出资加速到期的规定进行了详细分析,从立法本意、债权人代位权构成要件、公司破产等方面阐述了入库原则的合理性。

      伯克利咨询公司董事梁科铭立足自身专业,从专家证人的角度对公司争议中损害赔偿的概念和框架、股东退出时如何确定股权的公允价值等损害赔偿的定量进行了介绍和分析。

      信达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姜浙对公司出资中的“非现金出资方式”进行了分享。他提到,各地工商局对非现金出资方式存在一些质疑,但是新《公司法》明确了债权可以出资,这为实际操作扫清了障碍,对相关业务发展起到了非常大的推动作用。

      华润资本/华润国新基金董事毕绿参加讨论。

      浩天研究院执行院长、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委员、高级合伙人董文浩致闭幕词。

 

(董文浩致辞)

 

      在热烈的掌声中,2024中国仲裁周“新公司法背景下仲裁实务热点问题探讨”圆满落幕。本次研讨会得到了各界人士的高度关注,吸引了来自法律界、企业界90余名代表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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