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0日-22日,亚太经合组织(APEC)经济委员会关于网上争议解决(ODR)的研讨会在日本东京成功举办。会议的主题是“推动ODR在APEC ODR合作框架下和各经济体(包括法院)中的运用”,会期为三天,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来自中国、中国香港、美国、日本、新加坡、韩国、加拿大、印度尼西亚等国家和地区的政府部门、争议解决机构和学界近40位在线争议解决领域的专家、学者参加了会议研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委员会(贸仲)作为APEC ODR机制下官方认可的现有五个ODR服务机构之一,受邀派代表在线参会并发言。
(会议现场)
会议围绕APEC ODR合作框架(简称“合作框架”)的实施及ODR的运用展开了深入讨论,探讨了APEC经济体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分享了合作框架的实施进展和APEC ODR服务机构的实践经验;研讨了在合作框架下将ODR的运用从B2B争议扩展到B2C争议的相关问题、ISO ODR项目及其与合作框架的可能协作,以及ODR在法院程序中的运用;还讨论了人工智能和其他先进技术在ODR中的运用及将其纳入合作框架的前景等。
(杨帆秘书长代表贸仲作专题发言)
贸仲网上争议解决中心秘书长杨帆代表贸仲在研讨会上作了专题发言,分享了贸仲在ODR方面的探索和实践,特别是贸仲为实施APEC ODR机制所做出的努力和提供的服务,并从ODR服务机构的视角反馈对APEC ODR机制的一些思考,对其未来的发展提出建议。她表示,一个机制的活力在于其运用。扩大机制的适用范围是有效措施之一,同时也需要整个APEC ODR共同体,包括APEC经济委员会、APEC经济体、ODR服务机构、学界专家、平台提供者、中立专家、当事人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等,共同努力,积极宣传和推广APEC ODR机制的运用,使其发挥最大的作用。
APEC ODR机制是由APEC倡议并通过合作框架及《示范程序规则》设立的机制,旨在以快捷、低成本的ODR程序,解决企业间(B2B)的小额商事争议,尤其是跨境争议,以推动亚太地区营商环境的健康发展。贸仲作为被司法部首批推荐作为合作框架下中国的ODR服务机构,自2022年起积极参与APEC ODR机制的共建与合作,为企业间的商事争议解决提供谈判、调解、仲裁多元争议解决方式一体化全流程的ODR服务。如需了解贸仲APEC ODR服务的详细信息,欢迎访问贸仲APEC ODR平台(https://casettle.odrcloud.cn/CIETA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