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根廷政府网站4月6日报道,为进一步促进出口企业发展,简化阿出口企业退税流程,阿根廷生产发展部发布第 212/2022 号决议,调整用于生产出口商品的中间产品进口关税和统计税退税制度。出口企业在出口制成品中如使用进口材料进行生产,可对相应进口商品申请退还已支付的部分或全部进口关税和统计税。现阶段退税手续的办理以“一单一议”为原则,本次调整后,企业在获得退税商品分类证明后,只要申报的原料和生产关系以及南共市海关编码未发生变化,退税证明有效期延长至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