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知识产权相关法律

2021-12-09 00:00:00 编辑:贸促会驻外代表处法国 驻法国代表处发布

法国是世界上最早制定知识产权法的国家之一。知识产权涵盖拥有商标、发明、技术或精神创作作品的权利。在法国的中国企业,也有必要确保其知识产权资产在法国受到保护,同时不违反相关法律。法国《知识产权法典》

(以下简称《法典》)对相关法律做了详细的规定。

一、法国著作权相关法律

法国著作权的目的是保护精神创作作品。法国《知识产权法典》第L.112-2条列出了一份受保护的作品清单:书籍、戏剧作品、音乐作品、摄影作品、软件等。

精神作品的作者在其作品中享有可以对第三方强制执行的专有财产权(《法典》第L.111-1条),只要这些作品是“原创”性的(即个性创作,或对软件和数据库作出了智力劳动贡献)。著作权包括保护作者与知识产权相关的 “非经济利益”和“财产利益”两部分,权利人有权获得第三人对其作品进行使用时的报酬(《法典》第L.111-1 条)。

在非经济利益方面,著作权所有者享有署名的权利,并且是永久、不可剥夺和不受时间限制的,即尊重其姓名、其作者身份,以及尊重其工作完整性的权利(《法典》第 L121-1条)。还享有撤回权和悔改权(《法典》第L.121-4 条),以及唯一能够决定对其作品的披露的时间和条件的权利(《法典》第L.121-2条)。

在财产权利方面,如果没有经本人或其继承人的同意,作者可以禁止全部或部分任何的制作或复制(《法典》第 L.122-4条)。与非经济权利不同,财产权利在时间和空间上受到限制,并且可以向第三方收益人进行转让(《法典》第L.122-7条)。但是这种转让的方式受到法律非常严格的要求(《法典》第L.131-3条),必须具体说明转让权利的类型、范围,实施的领域、形式,传播手段,时间和空间上的限制,以及给与作者的报酬。

二、 法国商标相关法律产品商标、商业商标或服务商标,是用于区分自然人或法人产品或服务的文字和图形标志(《法典》第L.711-1 条)。商标受到保护的条件是:须经登记注册,以及商标方案具有独特性和区别度。商标方案的独特性和区别度需根据商标对应的特定的商品或服务进行单独评估,否则商标注册申请可能无效。

商标注册人需事先检查其商标方案是否与第三方已经存在的商标(品牌名称、公司名称、商业名称或在全国范围内已知的品牌等)有冲突。对商标方案的要求:首先,注册方案是其相对应商品或服务的通用或通常一般名称;其次,方案构成对商品或服务的某种特性描述(《法典》第L711-2条);此外商标方案不得违背公共秩序和良好道德,也不得具有欺骗性(《法典》第L.711-3条)。对那些与先前商标具有冲突、缺乏区别度、具有欺骗性或对公共秩序或道德的妨碍的商标,第三方可在事后提出诉讼,要求商标无效。

法国商标注册的提交机构是法国国家工业产权局(以下简称“INPI”)。商标注册自提交之日起有效。根据特定性原则和地域性原则,在INPI注册的商标,法律对其对应的产品和服务给与保护,为期10年,条件是商标有实际使用。

需注意的是,对于特定性原则,法律规定了一个例外:那些知名品牌由于其知名度高,法律允许其保护范围延伸到尚未注册的产品或服务领域,因为其广泛的影响力和吸引力可能造成消费者认为其他产品也来自相同的商家。

三、 法国专利相关法律

专利的目的是保护发明。发明受到专利保护,必须满足三个累积条件:必须是新发明,具有创造性,同时能够进行工业应用(《法典》第L.611-10条1)。

以下内容不属于专利领域:科学或数学的创意、发现和理论;智力活动,游戏领域或经济活动领域的计划、原则或方法;艺术创作以及软件(《法典》第L.611-10条2);违反公共秩序和道德的发明,以及所有倾向对生命体(植物、动物和人类)的占据和剥夺的发明。如果第三方就某项专利提出无效的诉讼申请,法院判决也可以宣布专利无效。

专利权利人获得法律保护取决于两个条件:一是INPI 发布工业产权保护证书;二是对发明的合法实施的义务。

在提交专利申请时,必须对专利主题内容和申请人的权利要求进行准确描述,并且要求包含实现专利目的所必需的细节,以及所设想的工业应用的描述。在提交申请之后,这些描述和权利主张是不能改变的,这些要素决定了未来专利的实施权利范围。任何不在登记范围内的内容都可能被竞争对手自由利用。

在申请提交之日起四年内,或自专利证书发行之日起三年内,发明所有权人有义务开始实施发明。

鉴于工业产权所赋予的保护,权利人自提交所有权契据的申请之日起享有20年的专利实施垄断权(《法典》第 L.611-21条和L.613-1条)。保护范围根据权利申请确定,权利申请本身根据发明的描述解释(《法典》第L.613-2 条)。

所有权受益人有权享有该发明,并且可以禁止或授权其他人利用该发明。其可以自申请递交之日起自由披露其发明,发布并利用它。权利人还可以通过授予专利实施许可证的方式,将此专利实施委托给第三方。

四、侵权行为

著作权侵权,是指未经作品作者或其继承人事先明确授权,以任何方式对作品进行复制、表现或传播的行为(《法典》L.335-3条)。具体地说,包括任何版本的文字、音乐作品、图画、绘画或任何其他制作,完整和部分的印刷或雕刻,或在某种程度上违反了与作者财产有关的法律法规(《法典》第L.335-2条)的行为,都属于侵权行为。著作权受让人超出受让范围的实施行为,也构成侵权。

商标侵权,是指未经其所有者事先授权或允许,占有、复制、模仿、摘除或替换商标等侵犯商标所有人权利,或者销售、进口带有假冒商标的产品的行为(《法典》第

L.713-2条和第L.713-3条)。对于未经权利人或其继承人事先授权,使用标志、类似标志或相同名称,贴在相似或相同产品上的行为,可能会引起民事责任(《法典》L.7161)。对于以上侵权行为的界定,需要提供相关产品或服务的相似性,以及标志或名称相似性的证据,并证明消费者混淆的可能性。

专利侵权,是指对专利所有人权利的侵犯(《法典》 L.613-3和L.615-1条款)。专利侵权诉讼的成功取决于以下要素:起诉人需要证明第三人在没有权利人的明确事先授权的前提下,对主张的专利发明进行了实际实施。

法国法律规定了特定的程序,即“假冒证据扣押”程序,以便快速获取伪造证据。该行动由执法人员执行,行动中执法人员会详细描述假冒产品情况或造假过程。

在侵权人是自然人的情况下,知识产权犯罪人可以被处以最高三年监禁和30万欧元的罚款。对于法人来说,罚款是该金额的五倍。刑事法院的判决还可以附带民事判决,在罚款基础上,受害人可以在民事诉讼中获得赔偿金用以赔偿损失。实际上,侵权行为的受害者可以选择刑事诉讼之后的民事诉讼,或者单独的民事诉讼。

关于侵权的诉讼时效,民事起诉期限为五年,刑事法院诉讼时效为六年。时效的起点根据受保护的对象而不同。对于著作权侵权,时效起算开始于侵权行为的停止之时;商标侵权,开始于商标所有者实际了解最初的侵权行为时间;专利侵权,起始时间为专利权人知道或者应该知道最后一个侵权行为的时间。

五、关于知识产权无形资产争议案件的司法管辖权

在法国,在文学和艺术财产、外观设计、商标和地理标志领域,只有某些初审法院有权解决纠纷,这些法院是:波尔多、里尔、里昂、马赛、南泰尔、南希、巴黎、雷恩、斯特拉斯堡和法兰西堡的初审法院(《司法组织法》第

D.211-6-1条和附表六)。

对于专利或欧洲商标争议,巴黎大审法院拥有独家归属管辖权。

法国钧德律师事务所(Jeantet)

Frédéric SARDAIN 尚尤,中国事务部主任 

邮箱yshang@jeantet.f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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