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座回顾|聚焦中企在法发展——从中法国际贸易角度看全球化环境中法国企业所承担的采购尽调义务

2023-07-17 15:28:19 编辑:贸促会驻外代表处法国 驻法国代表处发布 来源:法国中国工商会秘书处

讲座回顾|聚焦中企在法发展——从中法国际贸易角度

看全球化环境中法国企业所承担的采购尽调义务


2023年4月26日 | 编辑:胡齐明
供稿:法国中国工商会秘书处

 


       (巴黎时间)4月24日上午,法国中国工商会、中国贸促会驻法国代表处、CMS Francis Lefebvre律所与中国旅法工程师协会联合举办的"聚焦中国企业在法国的发展——中法经贸合作创新提质行动计划之走进法国暨法国中国工商会大讲堂"2023年第二期在CMS Francis Lefebvre律所通过线上和线下的方式成功举行。


       本次讲座由三位嘉宾对三个不同的主题分别作了报告,我们将通过3期公号文章分别进行专题报道。本次报道主题是:从中法国际贸易角度看全球化环境中法国企业所承担的采购尽调义务。
 


       主讲人Véronique Bruneau-Bayard女士是CMS法乐菲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律师。

一、公司对社会和环境问题的考量

       企业的尽调采购义务,也称为企业的“谨慎义务”,涉及一系列法规规定(法国以及欧洲层面),旨在为企业的社会与环境责任(法语完整的表述是Responsabilité Sociale de l'Entreprise,简称为RSE)设定一个框架,规定企业在社会和环境问题上必须履行的责任。

       具体而言,要求企业的所有利益相关方(包括雇员、客户、供应商、股东、即所有的经济活动参与者)在进行日常生产和商业活动时,考虑到对社会和环境产生积极影响。

       我们看到,不仅仅在法国,而是在全世界范围内,越来越多国家的企业都需要遵守一定的相关法律义务。在法国,2019年出台的一项非常重要的法案——“推动企业增长与转型行动计划”(PACTE,Le plan d'action pour la croissance et la transformation des entreprises)对法国民法典第1833条款进行了修改,所有的法国企业都有法定义务在其日常管理和全球的商务活动中足够考量企业自身的环境和社会责任。于是就形成了法国企业必须遵守的“谨慎义务”(Devoir de Vigilance)

二、为什么企业必须承担”谨慎义务“

       产生这个“谨慎义务”的由来要追述到2013年的“Rana Plaza事件”(孟加拉国萨瓦区大楼倒塌事故)。2013年4月24日,孟加拉国的拉纳广场(Rana Plaza)有一幢建筑,该建筑内有很多纺织工厂,为了弥补供电不足的状况,企业在楼顶安装了大型发电机,由于发电机的震动导致了该大楼坍塌,造成了1100多名工人的死亡。
 


       这幢大楼里有数千名工人为西方国家的知名服装品牌进行生产,因此该事件在西方国家,特别是法国社会引起了广泛关注。事后得知大楼业主在不符合建造要求的楼顶安装大量机电设备,且没有考量大楼里劳作的数千工人的生产环境和安全。法国社会开始反思:我们在法国购买一件时装的时候,不能忽略这些服装的实际生产条件和加工环境。这场悲剧促成了“谨慎义务”相关法令的诞生,它要求企业更加谨慎和负责,以确保其业务活动不会对环境、社会和人身安全产生负面影响。


三、”谨慎义务“的指的是什么

       对于法国企业而言,“谨慎义务”是指:企业有法律义务预防与其业务相关的社会、环境和治理风险,这也涵盖了与其在全世界范围内的子公司和商业合作伙伴(分包商和供应商)的经营活动中的相关风险。该法规也要求跨国企业将”以人为本“作为核心考虑要素。

       具体而言,一家法国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即使它自己在中国并没有分支的工厂,但是它在中国有分包商或供货商,它仍然需要确保其分包商或供货商在生产过程中遵守相应的社会和环境责任与义务。

       大家可以看到,这是一个对于法国企业而言涉及面非常广泛的限制性法规,要求企业的所有合作伙伴,即使在它没有设立分支机构的国家,都需要遵守这个”谨慎义务“。

四、”谨慎义务“的具体法定要求

       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必须与所有利益相关方共同制定制定一项“谨慎计划”,包括其在全球范围内的雇员、供应商、分包商等:

       -总部设在法国,公司及其直接和间接控制的子公司拥有至少有5000名员工的企业;

       -总部在法国或在国外,且公司及其直接和间接控制的子公司拥有至少有10000名员工的企业。

       这些公司必须实施合理的尽职调查措施,以识别风险,防止因(i)公司,(ii)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人,以及(iii)与公司有既定业务关系的分包商或供应商的活动而导致的对人身、对健康和安全以及环境的严重侵犯。

       该“谨慎义务”所涉及到的经营管理的范围,不只是局限于该企业本身,同时还涉及其子公司、分包商以及供应商的相关经营管理活动。即一旦产生了稳定的商业关系,那么相关的经营管理就会被纳入“谨慎义务”的考量范围之内。

       也就是说,一家法国企业,如果和一家中国供应商建立了长期实质商业关系,且该中国供应商是其主要供应商之一。在这样的情况下,法国企业不能以该中国企业不是自己的分支机构,而是一家总部在中国的独立企业(分包商)为由,无视该商业伙伴对“谨慎义务”的遵守执行。

       具体而言,中国企业在以下2个层面与“谨慎义务”相关

       -如果中国企业在全球拥有超过10000名员工,且与法国有商业往来,则企业需要正式执行“谨慎义务”;

       -如果企业用工规模尚未达到以上指标,但是与某法国企业有专属或主要商业合作关系,则中国企业与法国企业同样需要遵守“谨慎义务”。

       该“谨慎计划”并不是纸上谈兵的理论行为,而是要切实执行并形成报告。需要在企业主体、分支机构与合作伙伴(供应商、分包商)各个层面予以执行,形成报告是公开的,并纳入企业的管理报告当中。

       管理报告是法国企业每年都需要制定的一份文档,该报告反映了企业上一年度企业的运营情况,包括财务状况、大型计划、董事会决议、审计师的审计情况等。而对于需要制定“谨慎计划”的企业而言,管理报告中需要纳入“谨慎计划”的具体内容和在全球范围内执行情况。
 


五、“谨慎义务”的影响和范围


       法律规定,“谨慎计划”必须采取合理的预防性措施,以预防造成严重侵害。由于没有对”严重侵害“进行定义,则由法院来对”谨慎计划“进行评估,判断公司是否已经针对所识别到的风险采取了必要的预防措施。

       意味着并没有一个详细的任务表格来勾选是否完成了相应措施或要求。企业需要了解自身内部的具体情况,以及其子公司、供应商、分包商等合作伙伴的具体情况,因此这是一个非常广泛的强制义务,涉及企业在全球商业活动的方方面面。

       这项法律义务我们也称之为企业必须承担的“勤勉尽责义务”。企业需要能够证明它确实采取了所有必要的手段,以管控企业所甄别的在数据、环境、工作条件、身生安全的各个方面存在的风险。

       根据甄别的风险的严重程度、性质(污染、工作条件等)和能够采取的相应防范措施,法院可以对实际的风险评估和客观的防范手段对“勤勉尽责义务”进行评估。

       由于这个“谨慎计划”执行结果的报告每年都是公开发布的,因此公众都可以查阅。因此会对企业产生如下影响

       -对企业的第一个重要影响就是声誉的影响;

       -第二个重要的影响就是法院对企业的裁决。任何“能够证明有利益关系的人”都可以对公司因其未尽义务而造成的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由于“起诉主体”的概念并没有被明确定义,因此涉及的范围会非常广泛,包含非政府组织、消费者、工会和协会。

       目前已经有一些机构针对一些外国利益相关企业的员工基本权利问题采取了诉讼,这种类似的情况如果发生在中国企业,也将面临同样诉讼风险。

六、欧洲层面的“谨慎义务”

       2022年2月23日,欧盟委员会(Commission européenne)通过了一项关于企业可持续发展尽职调查(Corporate Sustainability Due Diligence,CSDD)指令的提案,以加强公司对员工权力侵犯和环境侵害的预防,并确保他们在全球范围内以可持续和负责的方式行事。

       公司将有义务尽职尽责,采取合理措施防止、制止或减轻其经营活动在员工权益(如童工)和环境(如污染)方面的实际和潜在负面影响。欧盟委员会要求员工在全球范围内享有更安全的工作条件和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以上相关法令的具体执行细则将会在未来几个月予以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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