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律政司司长郑若骅10月21出席教师培训课程,向超过100位教师讲解正确的法治观念和香港的法律制度。郑若骅获邀以“香港特区如何巩固法治社会”为题,向教师阐述香港法律制度下成文法及普通法的基本原则、法治精神和司法独立的重要性。
教师培训课程由励进教育中心和教育局合办、律政司支持,旨在为教师提供对法治、《宪法》和《基本法》,以及国家安全重要性的正确认识。
郑若骅强调,《基本法》第二十五条已清楚订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精神。她并表示,正确理解《宪法》应用于香港的法律位阶,实属必要。
郑若骅指出,香港司法独立建基于《基本法》订明的稳固体制上,包括法官享有任期和不受法律追究的保障,同时,《基本法》第八十五条明文保障司法独立,法院不受任何干涉。香港的上诉机制确保司法工作妥善执行及遵循适当程序。
香港的法律一直尊重和保障《基本法》下的权利和自由,但同时必须谨记,这些权利和自由并非绝对,在包括基于公共秩序及保障他人的权利和自由的情况下,可以受到限制。
香港自回归后,在法治方面的国际排名一直稳步上扬。根据世界银行集团的世界管治指标,香港的法治指标在1996年只有69.85分。回归后,在全面贯彻落实“一国两制”以及《基本法》的保障下,香港的法治指标2000年已上升至74.75分,而且自2003年起更一直维持在90分以上。早前公布的最新结果显示,香港在2020年取得91.83分,再次证明香港的法治根基稳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