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政府2月18日就公务员培训提出四项新的建议,目的是加强公务员对国家发展及特区宪制秩序的认识。
一是加强公务员对国家《宪法》、《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的培训。随着公务员学院的成立,以及在香港和内地恢复人员跨境往来之后,这方面的培训广度和深度会继续增加。将会建立更有系统的培训架构,并订明各级人员必须参与的培训课程,以加强公务员对国家发展及特区宪制秩序的认识。
二是在认识国情方面,我们会安排更多中高级公务员在晋升至不同阶段的时候到内地参加国家事务研习课程或专题考察团。我们亦会将“公务员交流计划”扩大至包括内地大湾区城市,让香港公务员有机会较深度体验大湾区城市的发展,这对于推动他们在其工作不同领域对粤港澳大湾区发展发挥积极和重要的作用。
三是加强与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的合作,增加公务员在认识国家外交事务方面的培训,加深公务员对国际形势的认识,从而在处理有关范畴的工作时候更好地配合国家的外交政策。
四是与北京大学共同设计及开办公共行政管理硕士课程,安排高级公务员参加,第一届课程预计会于今年九月开课。整个课程为期两年,第一年需要在北京大学读书。特区政府还将继续资助高级公务员参加清华大学“高级公共管理硕士香港政务人才项目”,提升公务员在公共行政方面的视野及专业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