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官员:确保图书馆馆藏符合香港国安法的规定

2022-04-07 00:00:00 编辑:贸促会驻外代表处香港 驻香港代表处审核 来源: 紫荊网

       香港特区署理民政事务局局长陈积志4月6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回答议员的提问时表示:为配合《香港国安法》的实施,特区政府康乐及文化事务署辖下的香港公共图书馆已重新检视和更新购置图书馆资料及接受书刊捐献的程序和指引,将维护国家安全列为其中一项考虑因素,确保供市民大众免费借阅的图书馆馆藏符合香港法律。

       自《香港国安法》实施以来,康乐及文化事务署数次检视辖下公共图书馆的馆藏是否符合该法的规定,并将部分书籍下架。此外,特区政府教育局向学校发出通告,提醒校方将其图书馆的馆藏中涉嫌违反该法的书籍移除。

       陈积志表示,当康文署发现有馆藏涉嫌内容可能违反香港法律的规定或不利于国家安全,会以严肃态度处理,暂停有关馆藏的借阅等服务,并研究其内容是否违反有关法律,或提供有关馆藏的服务是否会不利于国家安全。

       他同时表示,由于公布因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或其他香港法律或因不利于国家安全而被下架或注销的馆藏的清单可能引致其他人士或团体恶意广泛传播有关馆藏,不利于维护国家安全,因此不会向议员提供有关清单。

       他说,《香港国安法》实施后,教育局已向学校发出详细的行政和教育指引,提醒学校须确保校园范围内展示的字句或物品,例如校园内的书本(包括图书馆藏书)、刊物和单张没有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的内容。有关指引亦要求学校设立/强化校本监察机制,定期检视就维护国家安全及国家安全教育相关措施的推行情况,包括校内各学习领域及跨学科学与教资源(包括图书馆藏书)的内容和质素。

       另外,特区政府社会福利署自2021年9月起,要求提供受资助福利服务的非政府机构掌握并遵守《香港国安法》,并把这方面的表现纳入资助福利服务单位恒常评估范畴。社署会提醒有关社会福利服务机构如有提供书刊借阅服务,亦须留意有否违反香港法律的规定或不利于国家安全,并以严肃态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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