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律政司司长郑若骅4月17日接受港台节目《国安法事件簿》访问,谈及香港国安法的成效与展望。她强调,中央非常尊重和支持“一国两制”。在香港国安法下,案件无论是侦查、检控和审讯方面,全由香港特区执行,体现了“一国两制”。容许地方执行国安工作,世界上也绝无仅有。
郑若骅表示,全国人大前年在香港国安法通过前作出的“528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是构建整体维护国家安全制度的基础,国家安全首要就是政治安全。她认为,在通过完善选举制度后,香港几场重要选举已逐一成功落实,反映在香港国安法或“528决定”下,特区已畅顺地完成了一些很重要的事情。
郑若骅认为,香港国安法体现中央对特区的信任,因为特区是地方政府,全世界没有一个地方可以审理国家安全案件至终审阶段,唯独香港可以。她形容完全是体现“一国两制”。
郑若骅强调,香港国安法条文订明会尊重及配合人权法治原则,依法保护本港居民根据两项国际公约(《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的国际公约》)适用于香港的权利和自由。
不过,她同时指出,有关的人权并非绝对,人大常委会制定香港国安法时,已在人权与相关法治原则作出了适合的平衡。
此外,法院亦已确认,国家安全的概念宽阔,部分罪行即使不在香港国安法条文中,例如刑事罪行条例下的煽动行为,亦属危害国家安全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