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司长郑若骅5月23日以香港法律改革委员会主席的身分,向委员会汇报法改会秘书处就香港成文法作系统性检讨的工作进展。她表示,法改会秘书处“系统性检讨香港成文法”的工作主要涉及三个范畴∶法律适应化修改,废除过时的法律,整合法律。
郑若骅表示,检讨工作进行期间,负责的政策局亦可能须负责统筹相关条例所牵涉的跨局事宜。该政策局必须确保任何拟作出的修订均能反映在1997年2月23日根据《基本法》第一百六十条作出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的精神和原意。
她透露,法改会秘书处已于今年2月开始接触12个负责政策局,要求他们在各自负责的条例中,识别所有须予修改的条文及提述;及决定这些条文及提述在现行宪制秩序下的政策原意。法改会秘书处预期这些负责政策局会自行制定时间表,力求在时限内完成所负责的每条法例的适应化修改工作。
郑若骅表示,法改会秘书处审阅法例及得到部分负责政策局的实质回覆后,法改会秘书处现阶段已识别共74条法例须就适应化修改进行检视。在这74条法例当中,除了有23条法例尚待负责政策局作出实质回覆外,其余的法例已获负责政策局检视,以及订定处理方案。 她说,在这次适应化修改的工作过程中,亦偶然发现一些法例或相关提述已期满失效或不合时宜而应以废除,预期这些条文或提述会在合适时候得到处理。
郑若骅指出,今年是香港回归祖国25周年。完成适应化和废除过时条文的工作刻不容缓。法改会秘书处会继续与负责政策局作出跟进,确保尚未获负责政策局实质回应的法例能得到适切关注,使检讨工作可及时完成,避免有所延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