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海关总署发布我国2021年货物贸易主要情况。2021年,我国货物贸易进出口总值达39.1万亿元人民币,比2020年增长21.4%,规模再创新高、质量稳步提升,“十四五”对外贸易实现了良好开局。
在我国贸易伙伴中,东盟连续两年保持我国第一大货物贸易伙伴。据东盟方现有统计数据推算,我国也有望连续13年保持东盟第一大贸易伙伴地位。这彰显出中国—东盟经贸关系的巨大活力与强劲韧性。
2021年,中国—东盟货物贸易保持高速增长,总额达5.67万亿元人民币。按美元统计,双方贸易达8782.1亿美元,同比增长28.1%。其中,我国对东盟出口4837.0亿美元,自东盟进口3945.1亿美元。
2021年双方货物贸易(按美元统计)有以下特点:
(一)规模再上新台阶。双方贸易于2019年首次超过6000亿美元后,2021年内跨过7000亿、8000亿美元两大台阶,达到了历史高点。
(二)占我国外贸总额比重14.5%,逾七分之一。占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贸易额的半壁江山。
(三)我国自东盟进口势头强劲。我国对东盟贸易顺差为891.9亿美元。我国自东盟进口增长率(30.8%)反超对东盟出口增长率(28.1%),进出口差距呈缩小趋势。
(四)与东盟成员国经贸联系加深。东盟十国中,越南、马来西亚、泰国、印度尼西亚与我国贸易额位居前列,其中越、马与我国贸易额分别为2302亿美元和1768亿美元,两者占我国与东盟贸易的46.3%。印尼与我国贸易增速高达58.6%,在我国所有主要贸易伙伴中最高,印尼也超过新加坡成为我国在东盟的第四大贸易伙伴国。其他多数东盟国家与我国贸易也保持正增长。
随着《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生效红利加速释放、中国—东盟自贸区3.0版建设即将启动,我们期待在2022年双方贸易更上一层楼,为中国东盟全面战略伙伴关系注入强大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