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19日,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FCA)发布了一份咨询文件,就修订其金融推销行为规则和指南的建议征求意见。
除其他事项外,该咨询文件提出:
·正如其在去年4月份的讨论文件中所述,要求已批准金融推销的公司采取合理措施,监督金融推销行为在整个推销期间始终符合金融推销行为规则。根据拟议的指导意见,这将包括定期评估推销行为是否有任何变化(这意味着该推销行为的传播不再合法);是否有任何变化可能影响到推销行为保持公平、清晰且没有误导性行为,包括考虑该建议的持续商业可行性(ongoing commercial viability),以及标题回报率是否能持续、合理地实现;筹集的资金是否用于所述目的;以及是否遵守批准后生效的任何新要求。如果公司在任何时候意识到所批准的推销行为不再符合金融推销行为规则,则必须撤回其批准,并需通知任何已经批准的人。(COBS 4.10.2 R (2))
·要求根据第21条(section 21)的审批人每3个月从已获批的推销活动的客户处收集无重大变化的证明,并在推销活动的整个过程中都要收集证明。审批人应考虑证明中披露的任何变化,并在必要时,在合理可行的情况下尽快撤回批准。如果客户没有回应,或者审批人无法从客户那里得到证明,则应该考虑撤销批准。
对该咨询文件的回应截止202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