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法院(Nicola Davies法官作出主要判决,Simler和William Davis法官同意该判决)维持了地方法院的判决,即雇主对一名雇员的行为没有过失或替代责任,该雇员的恶作剧导致一名承包商在工作中受伤。
Tarmac公司在一个采石场雇佣了Chell先生。Chell先生向他的主管报告了外部承包商和Tarmac公司雇员之间的紧张关系。随后,Tarmac公司的一名员工对Chell先生进行了恶作剧:把爆炸弹丸带到工作场所,在Chell先生的耳朵边用锤子把弹丸砸开引爆。爆炸导致Chell先生的耳膜穿孔,听力下降和耳鸣。Chell先生在县法院要求Tarmac公司赔偿人身伤害,但没有成功。他认为Tarmac公司对其雇员的行为负有替代责任,并对违反其自身的注意义务和没有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负有直接责任。高等法院维持了地方法院的判决。
法院驳回了上诉,确认造成伤害的行为与雇员的工作之间没有足够密切的联系,因此施加雇主责任是不公平、不公正且不合理的。除其他外,造成Chell先生受伤的真正原因是爆炸弹丸,而不是Tarmac的设备,也没有在雇员的工作中使用。不能说Tarmac对该雇员的行为进行了授权,也不能说该雇员的行为是Tarmac授权的非法行为。这些不法行为不是在工作过程中做出的。关于违反注意义务的问题,恶作剧不存在合理的可预见的伤害风险,所报告的紧张关系并不意味着潜在的暴力。即使这种伤害风险已经确定,期望雇主建立一个系统以禁止雇员嬉戏打闹也是不合理且不现实的。雇员应以合理的技能和谨慎的态度来完成他们的任务,这意味着他们应避免嬉戏和打闹。在工作场所嬉戏打闹是不合适的,这是一种常识。
案件名称: Chell v Tarmac Cement and Lime Ltd [2022] EWCA Civ 7 (12 January 2022) (Nicola Davies, Simler and William Davis LJ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