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5日,2025中国仲裁周系列活动之“粤港澳商事仲裁交流——香港模拟仲裁庭”在广州成功举办。本次研讨会由贸仲香港仲裁中心、贸仲华南分会、广州仲裁委及广州市律师协会粤港澳大湾区及自贸区法律专业委员会联合主办。本次活动吸引了近百名仲裁员、公司法务、粤港澳大湾区律师等法律从业者现场参加并观摩此次模拟仲裁庭。
(活动现场)
(贸仲华南分会副秘书长金曦女士)
贸仲华南分会副秘书长金曦女士致开幕辞。金曦副秘书长在致辞中介绍了贸仲、贸仲华南分会和贸仲香港仲裁中心的发展历程与最新仲裁实践,指出粤港澳大湾区作为“一国两制三法域”的特殊区域,仲裁以其专业性、高效性和跨境执行优势,成为解决跨境商事争议的重要途径。她强调,贸仲香港仲裁中心自成立以来已处理了大量具有国际背景的商事纠纷,并在财产保全及裁决执行方面发挥了独特优势;同时,贸仲持续通过“贸仲杯”“法兰克福国际投资仲裁模拟仲裁庭”等模拟仲裁赛事,积极推进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不断为国际仲裁人才队伍建设注入新动力。
(广州仲裁委党委副书记胡怀亮先生)
广州仲裁委党委副书记胡怀亮先生致开幕辞。胡怀亮副书记首先向与会观众介绍了广州仲裁委近年来在体制改革方面取得的重要进展。他指出,本次模拟仲裁庭不仅是一次展示和比较粤港澳三地仲裁实践特色的“实战演练”,更是一次切磋提升和启发思考的交流机会。通过高度还原的仲裁庭审过程,粤港澳三地仲裁人才能够相互借鉴经验,从而推动大湾区仲裁服务整体水平的提升。
(贸仲香港仲裁中心法律顾问区锦涛先生进行主题分享)
主题分享环节,贸仲香港仲裁中心法律顾问区锦涛先生以“香港商事仲裁特点和程序剖析”为主题,系统地向与会观众介绍了香港仲裁的主要特点与程序。他结合实际案件数据,向与会观众介绍了贸仲香港仲裁中心案件时长短、费用低、使用中文普通话及适用中国内地法案件比例高等特点。他还举例说明了贸仲香港仲裁中心在协助当事人向内地法院申请财产和行为保全方面的成功实践。此外,区锦涛先生还介绍了“港资”“港仲裁”政策允许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内设立的港资企业在不具备涉外因素的交易中可以选择香港作为仲裁地并将争议提交贸仲香港仲裁中心,这一制度为粤港澳大湾区企业跨境争议解决提供了更多元和便利的选择。
(广州仲裁委仲裁秘书部副总监袁方女士)
广州仲裁委仲裁秘书部副总监袁方女士以“规则创新引领争议解决发展方向及广仲涉港案件实践”为题,系统阐述了广州仲裁委员会在仲裁规则创新等方面新发展,强调了广仲在推动粤港澳大湾区仲裁、提升国际仲裁服务水平方面的努力与成效。
(模拟仲裁庭)
模拟仲裁庭环节中,贸仲仲裁员、香港史蒂文生黄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徐凯怡女士,贸仲华南分会副秘书长金曦女士,广州仲裁委员会理论研究室副总监陈晨先生组成仲裁庭;Erik Shum's大律师事务所梁丹先生,Plowman大律师事务所见习大律师殷紫晗女士,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吴铮敏女士,广东一粤(白云)律师事务所杨广新先生担任申请人代理人;张健利大律师事务所吕灼贤女士,方达律师事务所香港办公室李若愚女士,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李家伟先生,北京市隆安(广州)律师事务所戴可盈女士担任被申请人代理人。双方代理人以一起虚构的、在“港资”“港仲裁”案件背景下提交至贸仲香港仲裁中心的货物买卖纠纷为情境,围绕“或仲或裁条款的有效性”“临时措施的必要性”及“合同实体违约认定”三大核心争议焦点,为与会观众提供了一场高水平的全英文模拟仲裁庭审演示。
(点评环节)
模拟庭审环节结束后,广东省律师协会仲裁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郝飞先生,广州商学院法学院执行院长唐犀先生,澳门法律交流协进会会长黄景禧先生,贸仲仲裁员、中山大学自贸区法律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罗剑雯女士分别就 “中国法和香港法下或诉或裁条款的有效性”“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粤港澳大湾区法律交融与异同”等议题进行深入点评与分享。
(与会嘉宾合影)
本次活动有效促进了粤港澳三地仲裁实务与规则的交流互鉴,为大湾区法治协同和争议解决机制创新提供了有益平台。